让“营改增”减负效应惠及更多企业

2012年05月15日 07:59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张立栋

  14日,有关方面发布消息称,启动4个多月的上海“营业税改增值税”(即“营改增”)改革试点取得初步成效——今年一季度全市试点企业和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整体减轻税负约20亿元。

  如果数字准确的话,减负达到20亿元,其规模相当可观。须知,20亿元的减负,也可视为企业或一般纳税人20亿元的利润,在一个省市范围而言,这种功效往往需要数倍于它的投资才能够获得。如果获得减负的企业是以挣扎在生存危机中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为主的话,那更是件功德无量的事情。

  我们看到,不少专家在第一时间对此表达了乐观态度,认为“这是在破解影响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税制瓶颈方面迈出关键一步”。来自官方的评价认为,此项改革试点“好于预期,产生了良好的税制改革效应”。

  在乐观其成的同时,我们更想知道的是,在总体税收减少的背景下,相关部门对“营改增”的热情能否持续下去?此外,对更多急需解困的中小企业而言,他们何时才能感受到减税的阳光雨露?

  先说说试点扩大的动力问题。本报在今年1月曾发表社评“营改增扩试点步子可以更大一些”,希望能够尽快扩大改革试点范围。然而,彼时前后刚公布了2011年度税收数字:在GDP增速仅为9.2%的背景下,2011年全国税收总收入却接近9万亿元,同比增长22.6%——总体而言,这些年税收数据基本都呈现出如此“喜人”状况,也因此才有人顺势发出减税呼声。

  然而,最新消息却不容乐观:继一季度全国税收收入10.3%的增幅创下近三年来最低,4月份全国税收增速继续大幅回落,单月增幅已降至2.6%,同比回落23.3个百分点;前4个月累计,全国税收收入增长8.1%,增幅同比回落22.4个百分点。

  于是我们担心,在税收持续高增长背景下提出的减税诉求在情况发生逆转时是否还能坚持下去?

  事实上,减税呼声虽然来自企业层面,但真正推动力却来自政府相关部门,一旦他们被某种“短视效应”所干扰,则很可能让既有的税收改革功败垂成。

  因为,尽管此前有减税心理准备,但从技术层面而言,税收减少就意味着财政需要再平衡,需要政府部门对以往支出模式加以改革,“对自己动刀”事实上存在很大障碍。在总体税收增量中容易做的事情放到出现同比缺口的时候就会变得异常艰难。

  对此,我们仍然需要强调:减税的确在短期内会影响到政府财政收入,但从长远来看,结构性减税将增加企业盈利能力,而企业盈利则会从公司和个体多个层面扩大税基,为财政增收奠定税源基础。这正是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尽管减税不断,但政府收入却仍会提高的原因。退一步说,即便政府收入出现一定程度下滑,那么让利于民亦能从总体上降低社会运行成本,政府何乐而不为?

  再来说说“阳光普照”的问题。我们知道,上海“营改增”试点涉及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又称“1+6”行业)。核心内容是将原有对上述七大行业征收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税制,从而有效解决“重复征税”问题。事实上,在上述行业中绝大部分都是中小企业甚至小微企业,而这种产业模式集中出现在中国的许多地区。一旦减负效应明显地在试点地区出现,那么势必造成试点地区相对周边地区的“政策洼地效应”,造成对周边产业的“冲击”。因此,需要尽快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让更多企业感受到好政策的阳光普照。

(责任编辑:王雅洁)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