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浩俊:谁来为地方变相减免财政性收入“买单”?

2012年06月12日 10:35   来源:中国经济网   

    审计署日前发布了54个县财政性资金审计调查结果。结果显示,一些县在招商引资中变相减免财政性收入。审计调查的54个县中,有53个县2008年至2011年出台了221份与国家政策明显相悖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文件,以财政支出方式变相减免应征缴的财政性收入70.43亿元,其中2011年变相免征33.36亿元,相当于其当年一般预算收入的5.81%。

    其实,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中出台减免收入政策,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因为,相关部门在制定不允许随意乱开减免收入政策时,只在“收”的方面作出了一些具体规定和禁止,而没有在“支”的方面也作出限制和要求。

    于是,“收”的口子基本控制住了,谁也不敢随便给企业减免税。但是,“支”的口子却越开越大了,税收即征即还、土地出让金返还、各种建设配套费减免、直接给投资者财政补贴、财政贴息、向投资者低地价提供生活用地、以财政支出方式减免投资项目高管和技术人员个人所得税等,不仅手段多,而且范围广,不仅县级城市如此,市级及市级以上城市也如此。

    这其中,2008年以来,中央企业享受的各种优惠政策是最多的,中央企业形成的各种收入中,相当一部分是地方利益的转移。如果剔除地方利益的转移,中央企业的效益会出现较大幅度的减少,而绝没有现在这么“靓丽”。

    如果地方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减免的各种收入是由政府来“买单”,让政府通过压缩行政开支、减少“三公”经费支出等手段来消化,确是一件好事。至少,它能够体现政府支持经济发展、增强地方经济活力的一种姿态。但关键的是,地方政府在向投资者派送“红包”的同时,政府开支并没有减少,一定程度上,还因为招商引资力度的加大,政府开支的范围更广、数量更多。要想满足政府正常运转的支出需要,就必须把减免收入形成的财政“缺口”摊派到其他纳税人身上。

    事实正是如此。虽然金融危机以后,绝大多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日子非常难过,生存非常困难,但在市场低迷、融资成本居高不下、效益出现大幅下降的背景下,其所缴纳的税收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更多。这一点,从财政收入连续高增长也可以得到充分反映。

    也许有人会说,地方所开的减免收入口子,是在支出环节,所以不影响财政收入的增幅。但不要忘了,在财政支出构成中,政府的各种日常性开支并没有减少,特别是“三公”经费,还呈现一定幅度的增长。那这些资金从哪里来呢?在招商引资中减免的各种收入,难道不是需要其他缴纳人来“买单”吗?这样的环境,还如何体现市场的公平呢?而那些原本就已经活得很艰难的企业,还如何具有市场竞争力呢?

    眼下,为了稳定经济增长,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地方政府一定会在招商引资方面出台更多的优惠政策和措施,特别在减免收入方面,一定会力度更大。所以,如何禁止地方政府继续乱开减免收入口子,以便减轻其他缴纳人的负担,有关方面必须要在制度和政策方面予以完善。除继续在收入环节加大监管力度、控制乱开减免口子之外,还要在支出方面制定严格、规范、合理的制度和办法,只要不是国家出台的政策,地方一律不允许以财政支出的方式向投资者提供各种返还、补贴。否则,视同乱开减免税政策,追究地方政府和财政部门的责任。同时,如果出现其他缴纳人负担过重的问题,也要追究地方政府和财税部门的责任,这才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度过难关。

    总之,中国经济要尽快走出下行通道,必须对企业高度呵护、真心关怀,而不是竭泽而渔、寅吃卯粮,更不能攫取和抢夺。(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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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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