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山西省长治市曾出台“雷人”招商引资政策:“外地车辆进入长治市发生轻度违章,只纠错,不罚款。“外地客商来长治投资,由于当地人文环境、政策环境、法律环境等因素造成亏损,一律由当地政府包赔。”……该市大部分官员对上述招商举措信心满满,但在当地一些百姓眼里,一年引资接近4275亿、G D P增幅15%等漂亮的成绩单掩盖的,不过是一场政府与投资商合谋的“圈地盛筵”。
实际上,除给予外地客商上述特殊的“超国民待遇”,该市还对官员招商采取了具体的操作指令及强硬奖惩措施。正因有对招商引资任务完成好的“奖励干部配置指标”及招商不力主要领导免职举措,才有了长治的招商成绩一路飙红局面:根据官方披露的数据,长治市去年取得引资签约总量、地区生产总值增速、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等36项“全省第一”……
但数字的耀眼并不意味着“招商实效”的繁荣。长治市高新区技术产业园里,31家被招来的企业中真正开机器的只有六家,投产率仅20%。其他产业园区同样是此种状况。当地百姓反映,很多企业“圈地”五六年还未投产,但与招商引资相对应的各项漂亮的数字却与日俱增。
招商引资的确是借外力快速发展地方经济的一种措施,近年来各地招商引资热潮中不少地方受益匪浅,但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一些地方这种“一哄而上”、“全民招商”现象,看似是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及沿海产业转移的机会,实则是地方为G D P的增长,为“招大商”装点门面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
因此笔者以为,纠偏地方政府“功利性招商”行为,不仅要对为此决策失误造成的大量圈占良土及其他方面损失进行严格问责,更要从根本上改变惟G D P论英雄、惟面子论政绩的非科学发展观的考核方式。要知道,只有招商引资少些“官气”的时候,才能有更多“民意”,才能真正地助推地方经济发展和惠民利民。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