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赞为“最美女教师”的佳木斯市十九中语文老师张丽莉,在四车连撞的危险瞬间,本可以躲开逃生,她却奋不顾身去救学生,自己被卷入车轮下,双腿粉碎性骨折,高位截肢,至今没有脱离生命危险。张丽莉没有豪言壮语,但她用行动完美地诠释了“师德”二字的崇高伟大,用无私大爱谱写了一曲生命赞歌,传递了人性中最美好的善心义举,塑造了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形象。她先后被教育部授予“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被全国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可是,据媒体报道,她虽然已经在佳木斯第十九中学工作5年了,但却一直都没有解决编制问题,她是一个每月工资仅有1000元的“临时工”,连医保也没有。感动之余,我心里有说不出的苦涩。张丽莉这样的好老师,平时辛辛苦苦教书育人,危险时刻舍己救人,却只是教师队伍中的一个“临时工”。难怪有网友愤愤不平,认为“教育部授予了一个没有教师编制,或者说是没有被国家承认的教师一个‘全国优秀教师’的荣誉称号,你说,是不是一个讽刺啊!”
如今,“临时工”往往是公权力机关的“替罪羊”!在新闻媒体报道中,某某地方出现了问题,官方的答复肯定是:“造成这样结果的某某不是我单位正式职工,是聘用的‘临时工’云云”,好像“正式工”都是“正人君子”,而“临时工”是造成各种事故的重要原因,干坏事的就是“临时工”。现在,“临时工”教师张丽莉却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临时工”一样有善心义举,“临时工“一样是社会的楷模。他们为什么要受到不公正的待遇,甚至遭到歧视呢?
当下,事业单位的编制成了香饽饽,为了争夺编制,许许多多人不惜送钱送礼,打通关系。结果,资质平庸、成绩不好,甚至没有工作责任心的年轻人进了编,而像张丽莉这样优秀的年轻人却只能当一名“临时工”。干着同样的工作,却分为编内、编外;喊了多少年同工同酬,却依然是同工不同酬。自《劳动法》施行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这就是说,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经不复存在。为什么至今用人单位还以“临时工”为借口,侵害劳动者的权益呢?为什么公权力机关还公然把“临时工”作为“替罪羊”呢?
张丽莉以自身的善行义举为“临时工“正了名,我们要为之叫好!但是,这绝不意味着“临时工”存在的合理性,也绝不仅仅是要解决张丽莉一个人的编制问题,而是要尽快解决如今还普遍存在的同工不同酬的问题。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