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5月7日,江苏省扬州市财政局、房管局联合出台通知,对个人新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此通知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暂定一年。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对购房人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6‰的奖励;对9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5‰的奖励;对120平方米及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4‰的奖励。(5月8日《新华日报》)
买房政府有奖,意欲何为?
面对楼市的低迷现象,各地都绞尽脑汁去“救市”,奖励政策也不少见。其实不论政策怎么奖,只是有意买房者才会去关心。买房子是花大钱的大事,不像商场搞促销一样,几十元钱的东西,贪得一时便宜买回家用不着也无伤大碍。买房子是要几十万上百万的,你奖励个几百几千的有什么意义。况且,个人买房要视自己的需要而定,如果有意买房,就不会在意这点奖励,而且还得递交申请。
保障房建设“旧寓充数”,真是“良心大大的坏”
保障房建设其实就是一块试金石,试出了“人民利益”在地方主政官员心目中的地位,这让本来就遭社会诟病的官员政绩观更加与人民利益相悖。谈起“执政为民”,没有哪一个官员不会纵论一番,可在关乎人民切身利益的保障房建设上如此提不起兴趣,不免让人怀疑“执政为民”不过是他们忽悠人的鬼话!
公共财政岂能“救济”楼市
值得注意的是,从奖励资金的来源上看,扬州新政更是欠纳税人一个合理说法。根据通知,扬州楼市新政的奖励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每月初,由市区财政部门向区房管部门预拨本月成品住房奖励备付资金,每月下旬后5日内结算实际发生额;每个季度末后10日内区财政部门与市财政部门结算一次实际发生额,并及时下达市级财政奖励资金。
调控压力不减 房企加速整合
在密切关注房企整合动态的同时,对大量房企消失现象应如何看待?一方面,一个项目开发并完成销售之后将原公司注销是一种正常现象,这与资金状况、市场洗牌并无实质性关系;另一方面,主业非地产的企业加速逃离楼市实为调控所乐见,并不会对未来的供给造成实质性影响。本轮调控以前,房地产市场因过度投资与投机造成房价一路飙升,房地产业也因其高回报率而引致电信、钢铁、制酒等许多非地产企业纷纷涌入,投机比比皆是。
救市新政前仆后继考验楼市调控成效
政府奖励个人自购住房,表面上看,这是一项减轻买房人负担的惠民政策,其实经不起推敲。楼市非理性上涨,百姓忍受高房价盘剥时,政府为何不采取措施平抑房价,奖励购房人,减轻他们的负担?如今,楼市调控成效初显,地方政府不巩固宏观调控成果,引导楼市理性发展,反而赤膊上阵为开发商充摇旗呐喊,给楼市打“强心针”,莫不是想架空中央楼市调控政策?
坚决遏制楼市“微调”杂音
中国的老百姓一向以“不明真相”而闻名,但很多最基本的常识大伙儿还是非常清楚的。比如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比如房地产领域存在的“官商勾结”和“黑色利益链”,比如房地产“财富抽水机”的基本运作机制……但是,中国的老百姓毕竟是世界上最善良、最宽容的老百姓,他们只要能有个住的地方,哪怕是几代人蜗居在一间风雨飘摇的小屋,也能奇迹般地保持“情绪稳定”。并且,大伙儿总是心存幻想,认为“事情早晚会有人来管的”。
保障房不能总建在城市边缘地带
看起来令人费解,其实答案并不难找。各地居民之所以对新建的经济适用房态度冷淡,主要是因为这些房子普遍建在了离城远、配套设施不全的城市边缘。离城远,意味着出行不便,长途跋涉耗时不说,想挤上高峰时沙丁鱼罐头般的公交车也非易事。配套设施不全,意味着购物和办事不便,买菜、看病、去超市都得远征。对于那些年龄大、腿脚不便的人来说,需要下很大的决心才能完成这些简单的任务。
楼市“刚需”刺激政策不能走样
去年以来,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保持在30%左右的增速,今年一季度仍旧保持在24%的高水平上,并没有出现所谓的“断崖式”下滑。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中西部、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市场依旧处于较快发展阶段,另一方面在于今年在建和新开工保障房总量达到近1700万套,相当于2011年房地产在建总规模的1/4。房地产市场下滑对经济影响非常有限,这是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整体形势与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时的最大不同。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经常浏览各大媒体的财经新闻版块就会发现,楼市新闻出现的频率之高令人咋舌,在这些新闻中,关于宏观调控的内容有增无减,很多人认为宏观调控应该坚持到底,尤其要摒除干扰调控进行的“杂”音。
事实上,过分依赖宏观调控难解楼市病症死结。如果把中国楼市比作一个病人,想要解决楼市痼疾,就必须内外兼治,不仅要通过宏观调控遏制表面的虚火,更要从内里根源入手,采取完善土地财政制度、建立行业公平、透明的市场竞争环境等办法,才能治愈楼市痼疾,推动其健康、常态地发展,并尽量让房价回归合理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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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