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市新政前仆后继考验楼市调控成效

2012年05月09日 09:37   来源:千龙网   叶祝颐

  5月7日,江苏省扬州市财政局、房管局联合出台通知,对个人新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此通知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暂定一年。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对购房人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6‰的奖励;对9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5‰的奖励;对120平方米及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4‰的奖励。(5月8日《新华日报》)

  佛山救市政策倒掉了,芜湖救市政策被中央检查组叫停了,而扬州救市政策又在争议声中出台了。看来,楼市调控政策触到了地方政府的痛处,影响到地方的卖地财政,好多地方都HOLD不住了。与芜湖只对90平方米以下的新购住房减免契税、发放购房补贴不同的是,扬州救市政策对大户型也给予购房补贴,补贴范围更大,不过扬州市玩了一个概念,把免契税、发补贴替换成了“奖励个人购房”,奖励比例偏小一些。而且扬州市强调只奖励成品住房购买者,政府消化存量房的意图明显。

  政府奖励个人自购住房,表面上看,这是一项减轻买房人负担的惠民政策,其实经不起推敲。楼市非理性上涨,百姓忍受高房价盘剥时,政府为何不采取措施平抑房价,奖励购房人,减轻他们的负担?如今,楼市调控成效初显,地方政府不巩固宏观调控成果,引导楼市理性发展,反而赤膊上阵为开发商充摇旗呐喊,给楼市打“强心针”,莫不是想架空中央楼市调控政策?

  未经人大审批,政府慷公共财政之慨奖励买房人,更是违背了起码的社会公平。从本质上讲,财政的钱应该为公共事务服务,为广大纳税人办事。完善公共服务项目,提高公共服务品质,关爱弱势群体,才是公共财政的正解。政府奖励买房人,对不买房的人显然不公平。《圣经》的“马太福音”中有这样一句话:“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多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政府拿公共财政资金奖励买房人,正是对这种“损不足而奉有余”的“马太效应”的最好注解,与建设和谐社会宗旨背道而驰。

  在我看来,政府拿奖金做筹码诱导公众买房,就是把公众排斥在公共决策与公共服务之外,对不买房家庭的歧视,对公共钱袋的蚕食,这不仅伤害困难群众的感情,更会损害社会公平与政府形象。

  换个角度说,面对楼市低迷的熊市局面,政府奖励购房人培植公众买房信心,也不管用。相对于动辄数十万上百万元的住房而言,购房款4‰-6‰的奖励也只是杯水车薪。如果房价不合理,与百姓的实际收入水平相差甚远,又有多少人逆势而上,冒险买房呢?

  在此,我们不妨回顾一下当前的房价语境。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力,公众购房理念逐步趋向成熟,楼市观望气氛渐浓,住房成交量与房价双双下滑。特别是一些大城市房价下降明显。杭州等地因为开发商降价促销还出现了20多起房闹事件。尽管开发商认为房闹是无理取闹,但是房闹现象无疑揭了房产暴利的老底。种种事实表明,此前房价存在非理性暴利,才有了当下楼市低迷的语境,才有了违背契约精神的房闹一族。

  面对房价下降的事实,如果是开发商采取促销措施,倒无可厚非。但是,市场的归市场,在消费者与开发商正在博弈的关键时刻,政府不维护市场秩序,引导楼市理性发展,急急忙忙“救市”,岂不是把屁股坐到了民意的对立面?

  从经济学的角度讲,房价成本与供求关系决定房价,百姓是否决定买房,应由他们与开发商在合法市场框架内博弈。在楼市低迷的语境下,政府督促开发商还原房价成本,剔除暴利空间,才是让消费者对房产市场恢复信心的关键。否则,即便政府力挺楼市也不起作用。

  如果地方政府不打破卖地财政思维,不在建好保障房、引导开发商降价、推动楼市理性回归方面下工夫,再多的救市设想恐怕也是螳臂当车、一厢情愿,还会遭到民众的坚决反对。

  从松绑限购令到奖励买房人, 面对种种救市怪象,一方面,决策者要检视公共政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另一方面,中央部门要果断出手,及时抑制地方救市冲动,加大地方政府违规成本,避免救市新政前仆后继。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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