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的通知》。《通知》强调,严格执行住房限售政策,首次明确“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家庭,以及有本市单位职工集体户口的居民家庭。”这意味着,此前“外地户籍居民持上海长期居住证满三年,可享受上海本市户籍居民的同等购房资质”的做法被否定。(见2月29日《中国证券报》)
无独有偶,之前,佛山楼市松绑新政出生半天就夭折,芜湖打响的“龙年救市第一枪”也仅存活了三天便黯然离场。一系列事件中不难看出,楼市“救市”新政正在成为一些地方政府测试楼市调控政策松紧的压力表。
去年以来,在国家强有力的房价调控政策下,各地的房价难以维持高位。然而,有些地方的政府部门和房地产商仍旧抱有幻想,希望能通过“救市”行为,给加速下跌的房价来一个“急刹车”。然而从当前多地变相“救市”、“松绑”政策短时间夭折的现实来看,国家调控房价决心坚定、势在必得。
房地产调控已经持续第三个年头,伴随着房地产黄金十年结束,行业调控更趋深入,房地产行业“暴利时代”或将结束。住建部最近强调,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将会继续。此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强调房价要合理回归。种种迹象表明,2012年楼市调控不会放松。
多地出台的房地产新政,都是在鼓励保障房建设与普通商品房交易的遮羞布下,暗度扶持房地产市场之陈仓、拯救房地产市场的行为。随着房地产调控进入关键阶段,地方政府作为房地产调控的主要执行者,在政策制定与执行过程中,不能为了地方一时之小利,贻误了国家长远发展之大计。或许,这些城市房地产救市的部分政策能让一些刚需购房者得到实惠,也能增强城市对特殊人才的吸引力。即便这一救市新政不会带来当地房价大幅上涨,但放在全国房地产调控一盘棋的大局之下,它向市场所释放的房地产调控可能转向等信号,也会使其作用大打折扣。这样的连锁反应和社会影响,恐怕并非这些出台楼市救市政策城市所能预料。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