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德”也要公示

2011年11月12日 07:03   来源:解放日报   虞舜客

  近年来,甘肃省要求全省乡以上医院,对医师用药量、抗菌素使用量、患者自费药使用量、青霉素占抗生素比例按月进行考核。后来,甘肃进一步扩大了范围,把各级医疗机构纳入考核,考核结果以院务公开形式向社会公开,并将有关结果列入绩效考核范围。

  在一些医院,有的医生之所以开大处方,任意提高 “用药量、抗菌素使用量、患者自费药使用量、青霉素占抗生素比例”等,大多跟一些医院的考核机制有关,说白了,就是跟医生的奖金有关。开大处方,任意提高一些药的使用量,不仅浪费患者的医药费,浪费医药资源,同时也会造成个别医生的用药依赖,进而伤害患者的身体。

  医生的用药问题,表面上看,只是一个技术问题,从本质上说,则是一个责任问题,一个 “医德”问题。甘肃省对 “医师用药”的公示,其实就是对医生 “医德”的公示,或者说,是对医生用药的管理、 “医德”的管理。

  诚然,我们的大多数医护工作者,其敬业精神、业务技术、服务态度等方面,是值得肯定的。诚如卫生部有关人士所言,“我国一年门诊量几十亿人次,大多数的诊疗,患者还是满意的”。但也不能不看到,“管理是当前医院的一个短板”。尽管管理涉及方方面面,但对医院来说,加强“医德”管理该是管理的核心所在。毕竟,医院的管理成效不是由医院和医生说了算,而是由患者来评价的。医生的“医德”出了问题,患者肯定不会满意。

  诚如这位官员所言, “在出现医疗纠纷的时候,医院领导习惯于息事宁人、花钱买平安,事后却不认真总结。有一个大医院给一个患者做腹腔手术,不小心把纱布落进去了,结果赔偿了几十万元才了结。可是也就如此完了,也没有去查到底什么环节出了问题。这岂不留了隐患?”是啊, “如果真是碰到了疑难杂症,医生们没有招儿了,那也可以理解。可事实是,常常是医院和医生能做好的事情没做好,有的跟体制、金钱无关,只是跟人的态度和责任心有关”。

  做好 “医德”管理,尤其对医院而言,关键是要细化和硬化制度,使制度有可操作性。否则,管理只是停留在 “救死扶伤”、 “文明礼貌”、 “廉洁奉公”、 “严谨求实”等一些口号式的 “美德伦理”的层面上,无据可依、无法督查,管理也就可能出现 “空对空”现象。从这个意义上说,甘肃省实行 “医师用药公示”是耐人寻味的,因为通过 “用药公示”,避免了 “医德”规范性功能的架空,找到了一条能够约束医生随意提高用药量,确保医生科学、合理开处方的可操作的路径。

  “医德”,固然是靠医生 “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出来的,但一定程度上说,也是靠患者监督出来的,靠制度约束出来的,靠医院管理出来的。在英国的一些医院里,住院期间,医院会发给病人一张表格,让病人在表格的小问题后打钩或打叉。如,病人是否感觉到医生和护士的尊重?医生是否告知病人具体的病情及手术方案?护士分药时是否告知病人药品的名称和功能?病人拉铃后护士几分钟内来探视?一日三餐是否合口?医生触摸病人后是否用墙上的消毒液洗手等,这般详细的制度规定,并引入患者监督的规定,不仅让医院的管理可以依章有序进行,更让每一个医生、护士不敢越雷池半步。久而久之,一旦成为习惯,意味着的是对病人无微不至关爱的人文态度已在自我 “医德”的土壤中深深扎根。

  有人说, “每做一事,最好只追求一个最在乎的目标,其余都可让步,这样达成目标的机会才高。”对医生而言,最该在乎的应是 “医德”。高尚的 “医德”从来就是与高超的医术相配伍、成正比的。否则,只关心患者 “病情”不关心患者 “心情”,医生医疗技术再出色,也是治不好患者之病的。

  “医德”事关医疗事业大计,加强“医德”管理,决不是一句空话,必须切实规范标准,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医德”建设实现 “从美德伦理向规范伦理”的转变,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监督力度、奖罚力度。如此, “医德”建设、 “医德”管理才能真正落到实处、显现实效。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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