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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农”的高价米折射农民的弱势

2012年01月04日 07:01   来源:齐鲁晚报   余丰慧

    近年来,黑龙江省五常大米享誉全国。在市场上中等包装的大米,四五十元一斤的比比皆是。与大米高企的售价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稻农的有机水稻收购价格并不高。2010年上市的有机稻仅为每斤1.90元左右(1月3日《人民日报》)。

    米贵反而“坑农”这绝不是个例,而是具有共性和普遍性的问题。试想,“压榨”产业链条上最前端生产者包括农民的首先是收购企业。强势的收购企业往往能够通过无形、不自觉的联盟或者通过预设的霸王条款的订单合同等手段压榨几乎是一盘散沙的农民生产者利润,维持自己的暴利空间。批发商、零售商同样能够利用自己对市场信息了解充分等优势,攫取较高利润。而无论收购企业、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的高利润,最终都是以挤压农民生产者利润为基础的。五常大米市场售价四五十元,企业收购水稻价格不到两元就是例证。

    在农产品上又何止五常大米呢?在蔬菜价格上,城市市场销售价格是种植农民田头收购价格的几倍甚至几十倍。在大蒜被爆炒到每市斤10元左右时,种植农民仍然不赚钱。这种状况正在影响我国经济调整和转型。比如:加大农业结构调整是增加农民收入的关键,关系实现全面小康社会之大计。而调整农业结构的重头戏是让农民调整种植结构,改良技术、改良品种,种植绿色、附加值高的农作物,但是,如果价格传导机制失灵,优质绿色农作物的高附加值被中间环节获取,种植农民得不到,那么,农业结构调整最终将失败。

    五常大米产业链环节的价格畸形不仅是政府管理缺位,农产品流通环节混乱、一些黑心商家趁机谋取暴利的微观问题,更重要的是暴露出农业产业链条上分配等环节的严重失衡问题。这种严重失衡必须通过宏观政策迅速给予调控、引导和扭转。否则,保持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就是奢谈。

 

相关评论:

 

五常大米不能“肥了企业、苦了稻农”


“分红”悬殊,不该让稻农孤身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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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贵稻贱”考问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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