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5月17日《中国新闻周刊》报道,从相关人士处获悉,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起草修订的工资条例将在年内出台,全社会呼唤已久的工资协商制度、同工同酬等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条款将被纳入其中。此前,《中国经营报》有报道说,经历6次草案修改并被列入2010年国务院立法规划的工资条例,遭遇了来自垄断行业的央企的反对意见,可能被拖入无限期辩论的泥潭。更早有媒体报道,被认为是收入分配改革前奏的工资条例迟迟无法出台的一个原因,是“改革开放以来,形成了一些既得利益集团。在怎么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思路、目标和方向上,这些利益集团自然有一些不同于普通劳动者的看法和意见。”
尽管尚没有权威声音对上述说法做出回应,但这并不影响公众对工资条例的期待和关注,因为现实中的问题在日日紧逼。来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数据显示:2009年11月15日至2010年2月5日,全国共为149.42万名农民工补发被拖欠的工资及赔偿金29.67亿元。可见呼唤了多年的禁止拖欠劳动者工资一事,并未彻底改观。可以预见,如果没有像工资条例这样的强有力的法规做规范,每到春节前出现的集中讨薪现象则有可能在一些地方继续,劳动者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的权利可能会继续遭到损害。
另一个可以预见的事情是,一个广受诟病的工资怪象也将继续,那就是当某些企业的效益一天天变好时,劳动者的工资却没有同步跟进。近日,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时表态,“剔除统计的因素,我国劳动报酬占比仍呈逐年下降趋势,这一现象应当引起重视。”
除此,同样可以预见的还有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职工的收入差距可能会继续拉大,一些人对社会不公的抱怨会更多……
诸多现实困境呼唤更有力的措施来破解,而工资条例的出台无疑是重要力量之一。
而该条例草案在经过6次修改后,还处于“进一步研究、论证和征求意见阶段”,可见立法工作确有难度。那么,在这一问题上,是哪些利益集团有着哪些与普通劳动者不同的看法和意见?这样的问题可不可以更公开,让公众广泛讨论?在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成为立法工作常态的背景下,我们期待工资条例草案能公开征求意见,一方面让大家知道条例制定的难点在哪里,另一方面也能集思广益,使条例的制定更加民主、科学。
在工资条例的制定过程中,有两个内容备受劳动者关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同工同酬。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如果工资协商制度执行得好,会大大促进薪酬待遇的公平。而同工同酬的规定,则会让诸多同一单位相同岗位却待遇不同的派遣工、劳务工等体会到公平二字的含义。
积极面对现实的呼唤,加快工资立法步伐,这既是广大劳动者的迫切期待,也是相关立法者的重要责任。
(责任编辑:侯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