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修小补难挽回数据公信力

2010年05月08日 07:25   来源:广州日报   马光远

  自房改以来,中国房地产就缺乏一个较准确的统计体系。房价统计制度是基本设计出了问题,需要全方位重构,绝非个别地方的修修补补就可获取公信力的。

  针对外界对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9年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仅上涨1.5%”的非议,5月6日,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在某公开场合指出,目前房地产价格统计制度总体上是科学的,基础数据总体上也是可靠的,但数据采集和计算方式还有一些值得改进完善的地方。

  对马建堂局长“总体上科学,总体上可靠”的这个评判,如果将之放到中国2009年房价的真实涨幅和1.5%的巨大反差中考察,我们不明白,如此离谱的上涨1.5%的结论又是怎么出来的。很显然,中国的房价统计是基本设计出了问题,需要全方位的重构和推倒重来,而绝非个别地方的修修补补就可以获取公信力的。

  如果回顾一下中国房地产市场统计指标体系,事实上,自1998年房改以来,中国房地产就缺乏一个比较准确的房地产统计体系,所谓的房地产指数,全国更是混乱一团。国家统计局现在搞的是70个大中城市的价格指数,而房地产企业协会用的是中房指数,各地又有自己的价格指数,一些房地产经纪机构更是各取所需,自编指数,造成了信息和价格的乱象。

  回到国家统计局的70个大中城市的房价统计指标,其缺乏公信力不仅仅体现在2009年房价上涨1.5%的超级统计笑话,单就这个统计指标的历史表现看,其公信力一直是受到怀疑的。比如,2006年3月2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发布了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指数,指出1~2月,北京新建商品住房同质楼盘销售价格分别比去年同期上涨了8.4%和7.3%。而3月22日,北京市建委和市统计局等部门联合向社会发布北京市2006年1~2月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却指出全市商品住宅预售交易价同比上涨17.3%。7.3%和17.3%这两个相差甚远的数据同时出现,在业内引起了轩然大波。

  也就是说,纵观历史和现实,统计部门关于房价的统计制度的确难言“总体科学和可信”,原因何在?其实,马建堂局长或多或少亦透露出了一些根源:其一,数据的采集不科学,主要依靠房地产企业填报,在调控的背景下,哪一个开发商会提供真实数据?这不是与虎谋皮吗?其二,对所有城市、所有地方的数据报上来以后,只是进行简单的平均,缺乏统计技术的应用和处理,而平均的数据的价值并不大;其三,缺乏反映房地产价格变动的指数体系,不能反映真实变动。

  其实,房价的统计并无特别之处,关键是要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和分类指标的科学。恰恰在这两点上,国家统计机构基本没有建立相关的数据体系,使得其得出的房价涨幅成了一个真正的笑话。

  房价数据不仅是公共政策决策的依据,亦是老百姓决定购买行为的重要参考。笔者认为,目前中国房价统计制度的结构性残缺不容辩护,应下大决心进行颠覆性的重构:首先,在数据的采集上,统计人员必须亲自去采集,而不是等着开发企业自报,从根子上杜绝数据造假;其次,应该分类、分地区建立不同的房价统计指标,比如,对于住宅和写字楼应该分开统计,对政策性住房和商品房应该分开统计,对市中心的房价应该和郊区的分开统计;第三,应该建立环比的指标,环比最真实,亦能反映趋势;其四,应该建立中国的房价指数,这是国际上通行的房价统计工具,不明白为什么我们迟迟不建立;最后,应该将一些关键的基础数据对科研机构等公开,鼓励科研机构建立自己的数据体系,形成“影子数据”,以考评国家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公信力。(马光远,经济学博士)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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