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监管“史上最严”的楼市新政?

2010年04月20日 09:35   来源:千龙网   康真金

  国务院自4月15日起连发四道调控“金牌”,抑制房价从理论进入实操阶段。在“史上最严”楼市新政出台的首个周末,记者通过市场调查发现,广东省虽未出现楼价和成交量大规模“刹车”的局面,但部分城市看盘人流量已经减少两至三成,开发商或放松折扣或推迟开盘时间应对新政,二手市场甚至出现宁可放弃定金也要退房的局面。(据4月19日《南方都市报》)

  这样的政策,这样的新闻自然引来了一片的叫好声。但作为一名旁观房市房价多年的市民,我认为,并不值得为此欢欣庆祝。这有可能只是一种政策初出台的短时效应,持一种旁观的心态居多。我的另一个疑问而在于,谁来监管这一种“史上最严”新政?

  在当前,一种基本共识已经达成,房价处于不正常的畸高状态,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炒房行为。出台这样的政策,目的也正是为了遏制种种炒房行为。问题的关键在于,最大的炒房者,其实并不是个体的民众,以及民间炒房集团,而是地方政府与银行。这一政策一出台,坊间就有这样的观点流传,房价不可能跌,一跌得太多,地方政府就会慌,就会去积极救市。银行一样,房价如果跌得厉害,他们同样是最大的利益受损者,他们会和开发商一起共同想出想办法来应对新政。

  一篇评论就认为,“国十条”最终能不能让老百姓“住有所居”,关键要看其中的“第二条”如何落实,即是指“建立考核问责机制”。笔者同意这样的判断,我的看法是,要令这一新政策发挥威力,实现其出台的初衷,很重要的一件事情是,建立一种有效的监督体系,实现对地方政府及银行执行政策的监督,并且,应该有机构来执行这一种监管。

  借鉴国际经验,在那些治理房价很成功的国家,如果房价高得离谱,出现了这样贪得无厌的官商炒房现象,民意就会向直接负有管理责任的政府部门及官员进行问责。在这种高压力下,官员也会主动的管好金融机构,绝不允许他们沉醉与迷失在不正当的商业暴利迷雾中。

  我们从来都不缺少完善的制度与接近完美的政策,但一个要害问题是,这样的政策往往容易在现实中,被利益集团联手架空,令公共利益受损。显而易见,这一种执行难问题具有相当的普遍性。所以,谁来监管“史上最严”新政?这是一种出于对执行力的考量与提醒。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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