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日前在一次国际建筑大会上说,我国是世界上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国家,每年20亿平方米新建面积,相当于消耗了全世界40%的水泥和钢材,但建筑寿命只能持续25-30年,而且短命建筑每年产生数以亿计的建筑垃圾,给环境带来巨大威胁。
目前建筑短命已非个案,可以说相当普遍,寿命之短也在不断冲击人们的想象。前不久有媒体披露,福州一所投资1500万元的样板小学,仅用了2年就面临拆迁。根据我国一些建筑设计通则规定,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的耐久年限为100年,一般建筑为50至100年。可见,建筑短命问题不是书面规定的年限过短,也不在于技术能力达不到。
建筑短命有时也被归结为建筑质量问题,“楼歪歪”、“楼脆脆”等事件也确实给建筑质量、政府监管敲响了警钟。但据住建部对全国30多个省的90多个城市中的180多个建筑工程检查显示,96.1%的建筑工程合格。这或许说明,建筑质量并非建筑短命的主要和根本原因。
确切地说,建筑短命现象属于城市化问题。目前,城市发展速度和热情主要有两大驱动力:GDP和土地。所以,建筑短命问题很大程度上,是这两方面的城市发展误区所造成。
从GDP来看,拆新建新、大拆大建本身可以增加GDP,GDP的增加又可以带来官员政绩。一些城市中普遍存在的道路挖了建、建了挖问题,也是根源于此。而且,建筑高速周转,还能带来大量的钢材和水泥的消费需求,在一定程度上消化了过剩产能。我们知道,地方政府热衷于投资兴建钢材、水泥等重工业项目,哪怕重复建设也在所不惜,正在于这些工业项目可以立竿见影地提升地方GDP数值。但是,拆新建新带来的GDP增长是表面的,并没有实质性增加社会财富和经济价值。相反,不正常的拆建本身浪费了巨大的财富和资源,除了能带来政绩,对社会经济毫无益处。
从土地来看,建筑短命往往笼统地归结于城市扩张过快,规划和建设跟不上城市发展速度。事实上,城市在地理空间上的扩张,并不必然带来建筑短命问题。城市化的一个重要结果,就是土地增值,土地增值意味着地方财政收益增加。这就是说,将增值了的土地再卖出去,可以带来地方财政收入增长,至于土地上的建筑是否达到了使用年限,则往往不在考虑之列。城市规划的频繁调整乃至长官意志,某种程度上都是为土地财政服务。而且,也正是由于土地与财政的关系,以及土地国有等制度,地方拆迁与建筑短命其实是一枚硬币的两面。
建筑短命已经作为一个严重问题被提了出来,正如同其他问题一样,它们都是GDP崇拜、地方财政对土地过度依赖等根本问题的外在表现。因此,解决建筑短命,往往不在于节约意识、建筑质量的不断重申,而需要在根本的体制机制上有突破、有变革。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