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改困局需从财政预算公开破题

2010年03月05日 08:39   来源:大众日报   马涤明

  民革中央日前建议,应全部取消厅局级以下官员的专车,改为公务用车。虽然我国从 1997年就启动了公车改革,但10多年来这项改革并没真正破题。据民革中央提案中的数据,每年一辆公务车的运行成本至少在6万元以上,有的甚至超过 10万元。(3月4日《扬子晚报》)

  一些地方十几年的政府公车改革,要么是走不出“越改越多”的怪圈,要么是陷入官员变相加薪的自肥,根本原因在于“革自己命”之难。因为专车也好,公车也罢,车轮上承载的不仅有公务效率,还有着更多的利益——1/3用于公务,1/3用于领导私事,1/3用于司机私事;专车没了,公车减少、管严了,一些利益相关者自然是打心眼里不愿意;打心眼里不愿意的事情,自然要抵触。指望公车受益者自己剥夺自己的利益,确有困难。

  如果说,“利益赎买”的语境下纳税人必须付出一些代价,那么“变相加薪”式的车改我们或许还能接受一点,怕就怕改了一圈还是走不出左手换右手的游戏——补多少、报多少、变着法地入账多少,肯定是明的暗的都少不了,毕竟“账本”公众还很难看到。

  全部取消厅局级以下官员的专车,并不会影响公务效率。这有许多外国经验可资参考:纽约、伦敦的市长估计应该相当于我们这里的“厅局级”了,但他们大多数上下班是骑自行车或坐地铁的;在芬兰,除了总统,全国只有四个人有专车:总理、外交部长、内务部长和国防部长。并没听说那里的行政效率因此慢了多少。其实,在我国,中央对配备专车有严格的规定:正部(省)级以上(含正部级)领导配备专车;副部级领导相对固定用车,并保证工作用车。但现在不但厅局级,在一些单位就连科级、股级,甚至没“级”的“一把手”、部门科室头头,也不少有专车或变相的专车,原因是他们有决定车辆如何使用的权力。在这种情况下,“改为公务用车”,“专车”就能消失吗?不可能。问题的关键不是出台什么样的制度,而是由谁执行、谁来监督。有专车待遇的人相互不愿监督;没有专车的人缺乏监督渠道;体制外的监督又少有可行的机制,问题自然难以解决。以预算管理控制公车总量配置,理论上可行,但前提还是谁来监督。

  笔者以为,公车困局不是一个可以孤立看待和解决的问题,而是公共财政缺乏有效约束导致的税款支配随意性的种种问题之一,预算不公开和细化,专车或公车题目不大可能率先“突围”。所以,现在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如何实现公共财政预算向社会公开,且要“细线条”,接受社会公众对税款使用上的总体的、全方位的监督。这样的话,所有的行政成本问题就可能有了“解药”。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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