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今冬明春全国最多缺电4000万千瓦时。煤电价格矛盾日益突出,发改委终于在12月1日对电价进行调整,而这已是今年第3次电价上涨。近几年我国销售电价整体调整幅度较低,今后将在全国试行居民阶梯电价。(12月2日中新网)
暂且不谈缺电原因何在,单说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确是一项势在必行的举措。
2010年我国用电较少的2/3的居民家庭只用了1/3的电量,用电量最多的5%的高收入家庭消费了24%的电量。这样数据警示我们:到了必须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的时候了!这是对中国居民用电的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后得出的结论。它的目的并不是多收电费,而是要起到遏制浪费的作用——过度使用或者浪费必然要为之付出相应的代价。
纵观如今国内电源的现状,虽然我国“十二五”电力发展规划中,倾向于根据资源条件因地制宜,火电、水电、核电、风电、光伏发电“互济”发展,但我国电力发展的目标是:到2020年,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6亿千瓦至16.5亿千瓦,其中火电装机容量9.2亿千瓦,仍占全国电力装机总容量的60%左右。火电需要煤炭来支撑,而煤炭属于非可再生资源。面对未来资源枯竭的严峻形势,能源价格上涨已是无法阻挡的大趋势。因此,切实提高每一位公民从自身开始节约用电的意识,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无疑是一剂良药。
从用电结构来看,我国的居民用电占社会用电量比重较低、人均居民用电量较低、城乡差异较大、地区之间不平衡。目而前,我国仅有浙江、四川和福建三个省份对“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用电实行了阶梯式电价。其中浙江、福建分三档,四川分四档;第一档电量浙江省为50千瓦时,四川省为60千瓦时,福建省为150千瓦时。总体来看,全面推行居民阶梯电价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而最为关键的是,各地实行居民用电阶梯电价的具体方案如何制定。最好是由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履行价格听证程序后制定实施,并且价格要能上能下,不能只涨不降。必须充分考虑电源建设的发展,未来如果水能、核能、风电、光伏发电逐渐超过和取代了火力发电,电价就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变化。当然,随着利用可再生资源发电的推广普及,以及电网系统全国改造升级、输电能力的增强,我们面临更多的将会是电价的下调。(万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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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评论:
销售电价涨幅高于上网电价没有道理
电价调整的前提是电价透明
阶梯电价改革的前提是电价透明化
“上调电价”为何引来一片质疑?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