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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电价涨幅高于上网电价没有道理

2011年12月02日 08:07   来源:山西晚报   殷国安(江苏职员)
    国家发改委宣布,从12月1号开始上调销售电价和上网电价。其中,销售电价全国平均每度上调3分钱,上网电价对煤电企业每度上调两分六厘钱,居民电价暂不上调。(本报昨日19版报道)

    老实说,这一次的电价上调,已经在我们的预料之中了,因为舆论营造已经很久了。先是煤荒、电荒,然后是拉闸限电,甚至有多家电厂负责人集体赴京请愿,要求调高电价。在这样的情势下,专家也断言,在通胀压力有所缓解的背景下,电价近期在全国范围内上调的必要性、可能性正进一步加大,并且建议重启煤电联动机制。而且,连这一次电价上调的幅度,也和我们预料的差不多。当时专家分析,以平均水平测算,上网电价上调2分/千瓦时,电力企业盈利可恢复至2010年末的水平。现在上网电价上调两分六厘钱,也算是差强人意了。但愿涨价能够让拉闸限电消停一阵子,让老百姓过几天平静的日子。

    不过,对于这次调价的方案,我觉得还是有点“微疵”,那就是销售电价涨幅高于上网电价。按照我的想法,最合理的做法是,只提高上网电价,不提高销售电价;实在不得已,可以同步提高;而现在销售电价涨幅高于上网电价有点出乎意料。

    提出这个观点,是基于我国电力行业的体制情况。2002年体制改革时,原国家电力公司分拆为两大电网和五大发电集团,电网公司和发电集团是分开核算的。过去,电网公司购进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平均为每千瓦时0.3元,销售电价却达到了每千瓦时0.5元甚至0.7元,商业用电价格更高达到0.9元。在最近几年电煤价格猛涨的情况下,发电企业出现严重亏损。从2008年开始,全国五大发电集团火电,连续3年累计亏损分别都在85亿元以上,合计亏损达600多亿元。而国家电网、南方电网2010年分别实现利润721.2亿元和468.6亿元,在102家央企中居第四、第五位。电力行业总是以发电企业亏损来要挟政府涨价,闭口不提电网企业的暴利。所以,我认为,应当在行业内调整利益关系,提高上网电价后不提高销售电价,使整个电力行业的上游电煤环节、中游发电环节、下游网络运营环节的成本实行合理的均摊。

    那么,退一步说,即使我们在电力行业电荒逼宫之后,最多也只能弥补发电企业的亏损,适当提高上网电价。为了不减少电网企业的利润,销售电价则应该同步上调。现在,上网电价上调了两分六厘钱,而销售电价则上调了3分钱,这就是说,电网企业也从这次调价中得到了每度电四厘钱的好处,这是什么理由?难道还要继续增加电网企业的利润,让他们在央企利润排行榜的位置由第四、第五位继续向前排?

    早有专家预测,电价提升带来的利润空间很快又会被上涨的煤炭价格所吞噬。因此,解决煤电顶牛的制度难题,还需要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理顺上下游之间的症结。实行上网电价提高而销售电价不涨价或少涨价,就是这种完善体制的试验。这样看来,现在销售电价涨幅高于上网电价真的说不通。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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