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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调整的前提是电价透明

2010年10月10日 06:25   来源:武汉晚报   鲁珊
    昨天,国家发改委公布了一份关于实行阶梯电价的征求意见稿,这预示着,关系到每家每户的居民用电价格要调整了。

    意见稿的内容非常全面,包括阶梯电价的必要性、原则、两套方案等等,很新鲜的一条,包括多收上来的电费用到哪里去。

    从宏观上说,控制整体用电量,节能减排,保护环境,这是没有错的。从微观上说,节约水电,勤俭持家,也是没有错的。但阶梯电价仍如一石激浪,原因之一在于这实在涉及千家万户,原因之二则在于电价调整能不能够公平服众?

    当知,电费交到的是电网企业,不是政府。政府通过税收来实现对整体用电状况的掌控调节。电网是垄断企业。垄断企业为何存在,因为水、电、油、气这些生活必需品事关每家每户,关系社会稳定,不能完全由市场操控,而应在政府监管下统一供应。垄断的初衷,不是暴利,恰恰相反,是为了保民生,保稳定。

    然而,垄断企业近年来饱受诟病,因为垄断失去了竞争,而监管不彻底,反成了暴利的工具。民间传言中,暴利、奢侈成为垄断企业形容词。

    传言是否属实,不得而知。但这反映出对垄断企业的监管,民众并不信服。在垄断行业格局中,垄断产品应当有公益性,垄断企业应当是微利润,民意应当参与决策,政府应当严监管,而例如电价等的调整,本应是政府、企业、民意、市场、共同决定。所以《价格法》规定了听证制度。理论上说,听证不仅是同意或者不同意,还能得到更多的技术建议,比如有政协委员就提出,阶梯电价不如分时电价公平并环保。再如有网友提出,莫不如同限景观用电,提倡环保和实用。

    但在现实中,听证常常失去效用。缘由在于垄断带来了遮蔽性,既有信息上的遮蔽,也有话语权的遮蔽。于是民意、市场和知识界在这个格局中失语,垄断企业并未得到彻底监督,因而垄断品的供给并未达到最佳状态,所以垄断企业也承受着民众的口水。

    此次电价调整做得似乎仍不够。假如电价成本公开,垄断企业利润公开,电费使用明细公开,情况就会不同。垄断企业不只由政府监管,而由政府与民众同时监管。假如电网企业真如他们平时叫苦的那样,亏本运营,国家补贴,高成本低利润,高服务低收费,那么民众自然会接受调整。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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