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墨:问责,切莫让约谈流于形式

2010年12月21日 08:08   来源:荆楚网   覃墨

  为遏制普遍存在的地方政府违法征地,12月16日,中国国土资源部、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启动土地违法约谈和问责行动,对12个土地违法县市的行政“一把手”进行约谈。国土资源部表示,是次约谈问责将会把问责细节落到实处,对土地违法严重地区要“既处理事,又处理人”,不排除递交司法部门处理。(东方网)

  此次被约谈的城市都是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超过15%,在全国范围月平均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排名靠前的城市。据了解,约谈时,会场是圆桌会议的形式,一边坐的是国家土地总督察、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以及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对面坐的是被约谈的12个地方政府的负责人。12名市县行政“一把手”坐在一间会议室里依次进行8分钟的发言,发言必须涉及到对于查处的违法土地情况的认识和将来的整改措施等。

  土地违法使用是老大难问题,在盘根错节的各方利益链条纠缠下,实质性问责就阻力重重。清查起来,牵一发而动全身。近年来,“约谈”逐渐演变为一种单一的行政程序,出于纪监部门的“戒勉谈话”,是实质性问责的前奏,是一种“警告”,并非真正意义上的问责。

  众所周知,约谈是国家土地总督察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的表现。除了保证约谈的建议建言能力,使之有强硬的制度约束力和现实执行力保障是关键。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执行力则是检验政策效果的绝对准绳。国土部确立了土地违法问责时间表,对于约谈、问责对象也扩大到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

  所以,为避免“雷声大雨点小”的状况,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着手:

  第一,完善机制,建立健全约谈问责制度。

  第二,创新形式,创新约谈方式。按照对症下药的原则,约谈工作要采取因人、因事而异的方式进行,增强效果。要一针见血地指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工作中的不足、亟待解决的问题,提出具体要求,使被约谈者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三,相信群众,依靠群众,通过网上公众的力量,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将问题彻查。共同推进保护耕地的目标。

  第四,做好“约谈”相关档案资料的记录、整理,存档备查,防止约谈工作不到位。对“廉政约谈”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要从严处理。

  第五,及时采取措施,注重约谈后对被约谈人的现实表现进行跟踪问效,针对暴露问题,进一步做出处理解决问题,从而最终才能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

  如此“真抓实干”,约谈问责才能起到令行禁止的威慑效果,从而改善违法占用耕地的房产乱象。真正使三部委联合启动的约谈问责不仅仅走过场流于形式,而是会把问责细节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张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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