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平抑房价,国土部频频亮招。8月19日,继公布1457宗闲置土地名单后,国土部最新披露的闲置土地名单增至2815宗,数量翻了一番,时间点延续到了今年5月底;同时通报了7宗违法违规案件,挂牌督办案件从5月的4宗增至6宗,不减反增。在清点黑名单的同时,给出了清算时间表,“7月督察、8月约谈、9月问责”。
8月约谈,9月问责,时间紧凑,程序讲究,就像国土部部长徐绍史所说的:“首先让问题浮出水面,其次是责任到人,要问得合理,让地方心服口服。”不但如此,国土部还放出狠话来:“即使调走了,但如果这个土地违法违规发生在任期内,也要追究责任。”
看来,一场大规模的土地违法违规问责风暴就要刮起,这是公众极为期盼的。土地违法违规不仅助推腐败,也助推房价飙高,扰乱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于国于民都无好处,令公众怨声载道,理当严厉问责。只是,我们注意到一点,国土部的这番狠话是有前提的,那就是问责之前有一个叫“约谈”的手续。约谈是什么?有什么必要?仅仅是为了“问得合理,让地方心服口服”?
如果是这样,约谈之后的问责将可能变成“强弩之末,不能入鲁缟;冲风之衰,不能起毛羽”的另一种注解。也就是说,问责之前来个约谈式的“通风报信”,给了地方政府充分的应对准备;又经过地方政府在约谈中出色的或公关或“合理”的自辩,那个时候,恐怕呈现的不是国土部的问责“问得合理,让地方心服口服”,而是,国土部被说得心服口服,不问责是合理的。最后变成棍子高高地举起,轻轻地落下,谁也伤不了谁。
问责不是靠说狠话,因为狠话并不是问责的依据,在地方土地违法违规这个问题上,有十分明确的问责依据。比如针对囤地行为,《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哪个地方违反这个法律,直接依法办事就行了,何需中间插一个“约谈”?违法行为只需要依法办事即可,是不需要在执法中搞那么多缓冲地带的。
像“约谈”这样一种执法、问责中的缓冲地带的设置,看起来像是要把执法、问责搞得更人性、更合理,让人心服口服。也可以理解为国土部是在严格地执行国务院4月17日出台的《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新国十条)的问责机制:“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等部门要对省级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进行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然而,其本身又在某种程度上消解法律的权威,损耗执法、问责的力度。这恐怕也是历次宏观调控不奏效,走不出“上涨———调控———再上涨———再调控”的怪圈的重要原因吧?
目前,土地闲置已成为最主要的用地问题,有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年底,全国约有1万公顷土地闲置;其中,54%的闲置土地主要是由于有关部门工作原因造成的,有的地块甚至撂荒20年以上。如此严重的土地违法没有得到很好的制止,就是因为问责打在了棉花团上的原因。不客气一点说,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没有实现有效治理,只能说决心和执行不到位,一次次的虚张声势让地方以为国家管理部门是在玩“狼来了”。看来,靠约谈靠狠话整治土地违法,难以奏效。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