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收红包有光碟为证,司法宜及时介入

2010年10月28日 13:45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刘晶瑶

  北京肿瘤医院两名医生被匿名光碟举报收取回扣,在名为《拿钱4》的视频中,右上角显示时间为2010年2月11日13时42分,画面中一名女子在办公室内直接拿出一叠百元现金给医生,医生拿着钱和女子一直在说话。北京肿瘤医院院方则表示成立调查组,按程序认真调查。(10月27日《新京报》)

  这件事被曝光过后,肿瘤医院的当事医生表示拒绝接受采访。而院方就此事表示,已召开紧急会议,决定由医院纪委书记带头,成立专门调查小组。若情况属实,将严厉惩处。“有不收回扣的医生吗?那是实习生!”网友面对这则新闻发出如此感慨,这种说法未免有些绝对。然而,存在收红包的不良医生却是不容否认的事实,而且还不是个别现象。前不久,山东滕州市中医院的医生杨国梁就因为拒开回扣药、举报医院里回扣成风而遭到了同事的孤立,并被领导批为不团结的个别人,还被怀疑有人格障碍倾向。而当地卫生局长也坦承滕州市中医院确实存在药品回扣问题,并表示“药品回扣问题在医疗行业中是一个公开的秘密”。

  在举报光碟中,举报人自称是深受其害的患者家属和知情人,称北京肿瘤医院某科室主任医师陈某和副主任医师张某通过给患者大肆滥用药物,攫取高额药物回扣。这两位医生对几乎所有I类手术患者都长期使用2种或3种联合抗菌素,其中,一支拜复乐医生可获得的回扣为70元,头孢米诺钠为30元,头孢西丁和美洛西林钠均为8元。

  开一支药,医生居然能赚取70元回扣,如此巨大的经济利益诱惑,难怪一些大夫“挡不住”。而那些被逼无奈地抱着医生开的一大堆天价药回家的患者,也终于找到医生在处方单上“妙笔生花”的根源所在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为医药产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有了“重典”,照理说医疗回扣事件不应再如此猖獗,然而实际并非如此。这背后的原因,恐怕和医院自己护短,打着自查自纠、严肃处理的名义,却干着替犯事的大夫打掩护、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勾当有关──其实,从某种程度上说,“保护”犯事医生也是保护医院自己。因为在以药养医的大背景下,医院和收回扣的医生几乎是利益共同体,杨国梁大夫遭到了同事和领导孤立就是典型的例子。“看病难,看病贵”是老百姓的切身感受,新药与老药相比,仅仅是换个包装而已,价格却翻了不知几倍。这些成本负担都要加在患者身上,背后恐怕也脱不开医疗回扣的阴影。

  想让百姓不再为高价药所苦,不再成为医疗回扣的间接埋单者,绝不能仅靠医院“自削刀把”式的自查自纠,发现回扣线索,检察机关、司法机关应该及时介入,从严查处。而治本之策,还是要加快医疗体制改革,加大政府投入,改变以药养医的局面,让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回归公益。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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