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13时30分,鸡西市恒山区恒鑫源煤矿发生一起透水事故,事故发生时井下共有26人,除生产矿长和值班井长成功升井外,24人被困井下,该井在2010年被列为关闭矿井,目前,矿长及管理人员已全部被警方控制。(东北网8月1日)
就在不久前的7月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把“煤矿和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作为强化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来进行明确和强调,足以证明党和国家对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矿工生命的极端负责。可是如今24位矿工兄弟还被困井下,两位领导却凭借“绿色通道”早早登井,让用心良苦的“领导带班制度”俨然形同虚设。
其实,所谓领导,若从字面上理解,就是率领并引导,即“带路”,要求领导到矿井去,到一线去,不是“蜻蜓点水”或者“走马观花”,而是去知群众之苦和职责之重,只有多下矿井,才能亲身感知井下的危险,才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就煤炭行业来说,生产车间就是矿井,作为领导干部,及时下井掌握生产状况,本是理所当然之事,大难临头,煤矿的领导干部更应该积极组织矿工进行自救和求救工作,可是,两位领导却对规定置若罔闻,抢在矿工的前面一溜烟跑了,谁给了他们绿色通道?
从最近连续的5起煤矿事故中,49名矿工遇难、6人被困,而无一领导受伤来看,某些领导干部对一系列规章制度麻木不仁,使“硬规定”变成了“软执行”才是致使恒鑫源煤矿两位领导毫无忌讳的率先升井的真正原因。
“矿领导下井”制度最终成为一纸空文,我们不难看出,“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缺的并不是制度上的规定,而是制度的落实责任问题。如果没有具体相关管理部门及人员来煤矿负责实地监管、落实、考核,单凭煤矿企业的消极应对和领导干部的个体自觉,无疑会使这一制度再次陷入“白纸黑字”的窠臼,最终受伤的仍是底层矿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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