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河北省灵寿县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一号工程”的张石高速行唐南出口至灵寿县城连接线工程目前正在紧张施工,但该工程被占地拆迁村民反映在拆迁前后的补偿标准大幅“缩水”。被拆迁户相信政府的“口头协议”承诺,拆除了自己的房屋,但拆迁后镇政府“变脸”让村民有苦难言。(5月26日 中新网)
之前,我们听惯了强拆、野蛮拆迁,如今拆迁词汇中再添新成员——骗拆。地方政府利用当地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先答应给群众合理的补偿,待拆迁后再以各种理由改变补偿标准,于是强拆摇身一变,成了“骗拆”。以南托村涉及拆迁的11户村民为例,拆迁前镇干部和村干部说,凡是在公路拆迁范围内的房子都按评估价补偿,宅基地也按耕地的区片价每亩4.9万补偿,提前拆迁还另有奖励。村民没有料到的是,镇干部的“口头协议”原来竟是镇政府玩的“小聪明”!
事实上,拆迁补偿正是拆迁前镇干部和村干部“口头协议”承诺的那样,标准是工程指挥部给的,只不过镇政府并不想把补偿全额交给被拆迁户。按灵寿镇党委书记马地震的说法,镇政府要做一个“二道贩子”,镇里要从中扣留一部分。正所谓“雁过拔毛”,镇政府想要给自己留一点好处,那么好处就不能全给了群众。既然如此,群众自然没法再去找工程指挥部“理论”,因为合理补偿已经到了镇政府的账户。
由这起“骗拆事故”可知,只要补偿合理,被拆迁户一般不会“为难”政府,然而,几乎每一起拆迁补偿纠纷的背后,都闪动着地方政府与民争利的魅影。比如,河北广平县去年财政收入仅1.3亿元,却计划年内要完成20多亿元的市政工程建设,并用10天完成33万多平方米的拆迁任务,1000多户群众的房屋被拆。而当地政府还理直气壮低声称,“因为三年大变样,你拆也得拆,不拆也得拆”。
推进城市化不可避免要需要拆迁,但拆迁绝不能以损害群众利益为代价,这应当是政府的道德和政策底线。然而,频频上演的强拆或野蛮拆迁说明,一些地方官员为了GDP和政绩已经到了无所顾忌的地步。骗拆的苗头出现后,足见一些地方官员已经把公信力当成换取GDP和政绩的工具,哪里还在乎群众利益和法律?从“强拆”到“骗拆”折射出一些地方官员的“聪明”之处,只不过用错了地方,因而更像是一记响亮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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