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教师在工作岗位上应当保护学生人身安全,遇到紧急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不得擅离职守。(5月1日中安在线)
我们需要强调的是,这只是一个征求意见稿。也就是说,教师在工作岗位上必须保护学生安全这一硬性规定尚且处于意见征求阶段。
然而,无论这一规定能否确定下来,无疑将引发社会大讨论。长期以来,老师保护学生的行为都是以传统文化中的道德力量去规范,如此明细清楚地以法律规定的形式提出在国内尚属首次,继而遭受了很多民众的质疑与批评。
现代社会的发展是一个不断理性化的过程。理性化作为一种新兴的的社会文化,很大程度可以看做是文化价值观念的转变,或者理性原则的提高。
纵观西方现代国家,无论是政府的法制建设,还是民众的理性意识等各个方面,无不反映出其理性化的建构已经达到了相当的高度。
中国作为一个有着几千年传统文化的国家,自古就有礼仪之邦的美称,各种繁琐复杂的道德文化、社会规范,经过社会发展的过滤和净化,为后代留下不少的精神财富。现代社会曾不不穷的英雄人物、道德模仿,以及一些反面典型和社会舆论谴责,无不反映出中国传统文化作为一种无形的行为规范,至今仍然发挥着巨大的社会影响力。
社会发展要求现代社会不断理性化,而发展中的中国社会又受到传统文化的持续影响,矛盾在所难免。
就拿“老师保护学生“这一条来说,大多数人是以一种传统的价值观念去衡量,认为这应当成为教师的道德义务。一旦有人与之违背,便会遭受社会道德的谴责。比如汶川地震时的范跑跑。但是,范跑跑遭受的顶多也就是道德上的谴责而已。他不仍然在教书么?
而在西方国家,譬如美国,在(紧急情况组织计划)中,政府专门对教师在突发灾难时的责任作了详尽的规定。一旦教师失职,虽然没有触犯刑律,但是失职者面临民事诉讼则是难免的,失职的教师将会失去自己的执照。
如今,安徽省拟定《草案》,试图从法律规定上确定教师保护学生的责任,向社会征集意见,其遭受的非议和质疑,正是在中国特殊文化背景下,中国传统文化和现代理性文化之间的碰撞——究竟是应当继续以道德的力量去束缚还是用法律进行责任限定。
我们不妨将安徽省的此次意见征集看作是一次现代理性文化的试水。事实上,这样的一次“无奈”的试水,正反映出我国传统文化的束缚力正在不断减弱。政府选择这样的方式,客观上是符合现代社会理性化发展趋势的。民众应当用一种更加包容开放的心态去面对,大可不必如对待洪水猛兽般进行质疑谴责。毕竟,美国教师中也有道德楷模,也有英雄教师。
只是,我们应当警惕,社会发展在向理性化靠拢的同时,决不能抛弃传统文化中的精华。继承和发展才是可取之道——既要理性,也要人性。二者相辅相成,才有助于社会的进步发展。如若不然,极有可能导致严重的社会文化失衡。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