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在房价中该扮演什么角色

2010年03月29日 10:57   来源:光明网   肖隆平

  在房价问题上,公众似乎一直忽视了一个政府部门——物价局。物价局在商品价格问题上扮演的是一个管控角色,即某件商品价格应该是多少,除了必须体现商品价值和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作用外,其“定价权”就在物价局手里了,然而,在全国的房价问题上,物价局却是万马齐喑。

  好在还有地方物价局在看到房价飙涨现实后有些坐不住了,让民众在几近失望的房市中又看到了一线希望。近日,扬州市物价局出台《市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实行价格备案制度》并从25日起正式实施,要求该市区内所有普通商品房必须先备案再销售,原则上半年内不得涨价,此前已经在卖的也必须到物价局补办备案手续。

  其实,从全国房价水平来看,扬州的房价水平并不算很高,其2009年2月新房均价是4522元/平米,涨到今年2月也才5863元/平米,年涨幅是29.65%,与北京(同期)的48.13%、海口的114.96%、上海的46.25%相比还只算是“小步跑”。但是,扬州市物价局却已经看不下去了,因为这样让房价继续肆意涨下去,只会对民众,对房市造成伤害,而无益于房市的发展。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房价继续飙涨将伤害民心。这种伤害可以从两方面来说,一是对购房无望者的伤害。在北京通州房产界流传着这么一个故事,一位赵姓购房者3月初在通州某楼盘看中了一套两居室,因为觉得18000元/平米有点贵就出去买了张煎饼,回来再谈时这套房子已经涨到了23800元/平米。一个煎饼50万的故事就这么流传开了。这对于购房者来说无疑是一个极大的伤害(尽管很多人表现出来的是无奈)。

  另外,房价飙涨还可能引发房屋业主陷于不理性交易。据3月26日的《新京报》报道,丰台一业主因为眼见又涨了40万的房子反悔而与买方产生纠纷闹到了法庭。且不评说这起纠纷中谁有理,但从这起纠纷中还暴露出了另外一个问题——逃税,这个行为难道只是个案吗?非理性房价让越来越多的业主对房价红了眼,他们可能会做出很多不理性的交易行为,而这些都极有可能引发纠纷,甚至民事冲突。

  这些事例折射出不管是开发商、房产中介还是业主,购房者都开始因为房价有利可图变得不理性,其后果不仅仅是导致民事纠纷增多,还将让房市泡沫提前到来。那么,负有商品房价格管控权力的的物价局又怎么可以袖手旁观,视若无睹呢?因此,扬州市物价局的管控行为无疑值得国内物价局同行学习和借鉴。当然,要让房价趋于理性,拥有价格管控权的物价局还有必要制定出更为科学合理的法案,让其在全国范围内发挥出应有的效应,树立物价局在商品房价格管控上的权威。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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