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反腐应有正确的姿态

2010年03月13日 13:38   来源:浙江在线   

  对于时下盛行的网络反腐,马馼说,“对网络的举报,监督,我们非常重视。而且非常充分地肯定它的积极作用,这是老百姓能够参与反腐败的重要渠道,也是行使话语权,监督权的重要表现。”谈到在网络信息的不确定性,马馼说这是一个可以在这个进行过程当中不断地规范的方面,而且网民的自身素质也会不断提高。(3月12日《中国日报》)

  网络与一般媒体相比其功能独特,网民上网不仅是看,听,更多的是为了发表自己的见解,互联网即时、互动的传播方式,为公众表达民意、参与经济社会及政治生活,提供了一个方便快捷的舆论平台。近些年来,中国互联网高速发展,据统计:截至2009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3.84亿。网络的发展给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挑战。

  网民上网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与现实相比,更能随时随地的发表自己的见解,尤其是网名可以是真名也可以是化名,反映问题没有过多的顾忌,畅所欲言,其反映的问题最直接和坦率,不久前,从网络中举报出来的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长周久耕抽天价烟而查出其贪污受贿等经济问题;徐州市泉山区区委书记董锋“一夫二妻”的问题;江西和浙江多名官员公款出国旅游,和最近曝光的“局长日记”等问题,说明网络已成为反腐不可忽视的一条重要渠道。

  要说现实中各种举报渠道有不少,但网络举报无需上门,无需另外的费用,即写即发,大大地节省了成本,简化了程序。再者,有关部门从网络中寻找线索,了解情况,更宜找准突破口。特别是网络举报还有一种难以替代的特殊功能,一人举报,其他知情者可以补充,使举报材料更充实。

  网络反腐作为一种新兴的渠道,与其它新事物一样,开始之初也可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因而还得不断完善,不断规范,作为网民应该以事实为根据,不夸大,不过激,严格遵守有关的法规,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作为监督部门应重视网络的作用,熟悉网,常上网,能够从分散的零乱的资料中,去伪存真,去精取细,找到有价值的证据。

  网络反腐是否有生命力,能否成为重要的渠道,关键在于监督部门。如是监督部门能重视网络民意,善于去挖掘,善于去引导,对于网民提出的问题,一桩桩,一件件地去盘查,给网民一个尽快的答复,有出入的予以澄清,对有问题的人和事要坚决查处,就能调动网民的积极性,网络反腐的势头就能大增。如果这也看不惯,那也不顺眼,对网民的举报不回复,不解答,甚至兴师动众,上纲上线,就会堵塞这一渠道。

  因而,要畅通网络反腐渠道,目前需要做的是疏导。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只要不是有意人身攻击,都应宽容对待,甚至还应实行奖励机制,对网络反腐有功之人进行奖励。

(责任编辑:侯彦方)

我要评论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