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不实就地免职”值得期待

2009年12月12日 10:01   来源:光明网   金海燕
    重庆拟规定官员财产申报不实者就地免职。(12月11日《法制日报》)应该说,这是重庆市将在部分司法机关领导干部中率先试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后,出台的一个配套措施。对于这样的制度设计,我们值得期待。

    官员财产申报,把官员的财产置于阳光之下,也让群众监督有了目标和对象,这是防止官员腐败的一个重大举措,因此群众盼望其早日实行,却受到了既得利益的官员的重重阻挡,其中搏弈的剧烈,我辈局外人也可窥见一斑,譬如在财产申报“试点”的范围、内容各方面,百姓希望范围大些,内容全些,但有些地方的“试点”却尽可能地缩小范围、减少内容;譬如有些地方的财产申报“试点”,根本没有考虑如何保证申报的准确性,使一个反腐败的有效举措,有可能蜕变为一次走过场,甚至成为当地领导的“政绩工程”。因此,不管是新疆阿勒泰还是浙江慈溪、四川高县,在试行基层政府官员财产申报制后,质疑声就不绝于耳。质疑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如果官员申报的财产不实,并不没有怎么办制度性安排,必然给贪官申报明暗“两本账”预留空间。如今重庆拟对申报不实者就地免职,不仅回答了群众的这个质疑,而且表明了对申报工作确保真实性、严肃性的决心,可以让我们放心。

    当然,要让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真正发挥“终极反腐”的作用,决不可能一蹴而就。作为百姓,我们要克服“一蹴而就”的急躁心理,对完善官员财产申报的第一个进步,都充满着欢迎和期待;作为政府特别是立法机关,更需要下力气不断地探索和发展,制定出一系列的法律、制度加以配套完善。譬如怎样确保官员申报的财产的真实性,必须有一个有效的“官员财产申报审核制度”;譬如怎样保障群众对官员财产申报的真实性行使知情权和监督权,必须有一个有效的制度性的监督机制……只有有了“申报财产审核制度”和“群众行使知情权监督权”的相关制度,才能使“申报不实者就地免职”真正落到实处。

    我们期待着“官员财产申报”的试点,能在各地不断的探索和完善中,堵塞一个个可能出现的“不实申报”的漏洞,弥补一个个可能存在的监督缺口,从而走向制度化、法律化,成为反腐败斗争中真正能发挥“终极”的效果。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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