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言众议:员工跪行百米,是心灵升华还是培养奴才?

2012年08月22日 10:21   来源:中国经济网   

    新闻背景:

    西安一家商户的四名员工未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指标,被要求从百米开外的两个不同方向,跪行至店门口。该商户负责人称,跪行都是员工自愿的,也是一种培训员工的方式,“通过跪行方式可以让员工在心灵上得到一种升华”。有员工在跪行中哭泣,负责人称是感动得哭泣。(8月21日《华商报》)

 



    跪行员工,你为何不敢反抗呢?

    中国经济网网友 邓闽军

    未完成业绩的员工,就要遭到跪行的处罚,这种侮辱人格的处罚,还能让员工的内心升华到哪里去?这家企业的老板,应当受到法律的处罚,但更可气的是这几名受处罚的员工,为什么不敢反抗呢?

    鲁迅先生有句名言“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用在这几位被处以跪行处罚的员工身上一点都不为过。对受罚的几位员工来说,其实并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儿。一时业绩不好,可以努力寻找原因,但人格尊严受到侮辱时,你完全可以严词拒绝老板的过分要求。实施跪行处罚的企业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老板不炒你,你可以炒掉他。职场虽然充满竞争和坎坷,但求职过程毕竟还是双向选择。当你的人格受到严重侮辱时,你还不知道说“不”的话,那可真是一种悲哀。

    员工跪行百余米,心灵真能升华?

    中国经济网网友 陈稽元

    好一个“跪行能让员工心灵升华”、“落泪还是因为感动”,真叫人哭笑不得!企业用人、培训按照自己的方式,本无可厚非,但如果打着“企业文化或集体利益”的幌子侵犯个人尊严和人格,却无法宽恕。若此歪风一开,所有劳动者都将面临“躺着也中枪”的悲惨遭遇。

    作为企业管理者,不管是培训还是其他活动,都必须建立在对员工人格尊重的基础之上,不能想一出是一出。企业这样的做法不仅违背了社会的公序良俗,侵犯了《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享有平等的接受职业技能或其他培训的合法权益,更是对劳动者身心健康的毁灭性打击。企业若不能正视劳动者权益并切实尊重劳动者,那终将被劳动者和社会所唾弃!

    “跪行百米”,践踏他人尊严的培训方式

    中国经济网网友 范云廷

    企业对员工进行培训,本无可厚非,可是如果以没完成任务的名义,要求其跪着行走,这绝对是对员工人格尊严的践踏。表面上看,这是某些公司管理者的个人问题,深究起来,是该公司企业文化的落后。

    企业文化是企业家倡导的,被员工所认同的,在长期生产经营中形成的共同的价值观、理想追求、行为规范及思想作风。现代企业最高层次的竞争就是文化的竞争。管理者罔顾员工尊严,是奴隶文化、封建文化,这样的企业只能是血汗工厂。员工不能有尊严地工作,其蕴藏着的巨大创造潜力就不能被挖掘和释放出来,企业也就难以健康发展。

    没有道德感的企业是可怕的。企业只有尊重自己的员工,才能被社会认可,这也是实现企业与员工“双赢”的正确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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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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