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上午8时30分,西安城北一建材批发市场陶瓷精品区内突然发生的一幕,让很多商户瞠目结舌:一家商户的四名员工,从百米开外的两个不同方向,跪行至该店门口。该商户负责人张厚龙表示,想通过这种方式,让员工内心得到升华”。(8月21日《华商报》)
所谓内心或者心灵的“升华”,只是一个漂亮的说辞,相当于用脂粉掩饰脸上的雀斑。说白了,它就是对未完成业绩员工的一种惩罚。而所谓跪行是员工自己兑现承诺,是一种自愿的行为,就更是一种专制文化之下丧失自我牺牲尊严损毁人格的无奈,或者说“被自愿”罢了。
对于这种“责罚”,很多女孩当场哭泣,而事后记者采访时,该店员工集体失语。然而社会上否定的声音,可以说不绝于耳。比如在场的商户气愤地说:“怎么能让员工做这么有伤人格和尊严的事情!”其中一家专卖店姓王的负责人说,“所谓‘上跪苍天,下跪父母’,自古以来中国人都将下跪看成是一种大礼。针对未完成业绩或任务的员工,处罚措施有很多种,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员工下跪啊,这样太荒唐、太过分了!”而建材市场一位负责人明确表态,跪行的做法“肯定是错的”,并且后来也对森尼陶瓷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令其写出保证,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同时,要求向所有员工当面道歉。
可是奇就奇在,一个不难判断的行为,为什么张总却视为神明呢?也许他自己曾经的跪行经历,使他产生过升华的反应,对他的成长作用极大,他现在身为老总,没准就与这段经历有关。但是,是否就能推而广之、一律照搬呢?恐怕不行。比如我们经常用“头悬梁锥刺股”进行励志,但真正这么做了,却涉嫌自虐或者虐待,有悖于现代社会的法理。就算战国时期的苏秦和汉代的孙敬确有其事,顶多也只能是精神的借鉴,不能是行为的效仿。何况如此勤奋的苏秦,后来也因反间败露惨遭车裂。司马迁评价其人:“其术长于权变”,而“被反闲以死,天下共笑之,讳学其术。”足见刺骨也不是人格完善的办法。再如韩信的胯下之辱,被人不以为怯反以为勇,这顶多是个个案。是否真对成功有用,只有韩信知道。但现在你要让人受辱胯下,必然触犯法律。别说胯下,就是跪行,律师不也说了违背公序良俗,侵犯了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享有平等的接受职业技能或其他培训的合法权益,且对员工身心健康造成相当长的负面影响。足见实不可取。
所以,需要“升华”的不是员工恰是张总。但愿他能够汲取教训,摒弃自己头脑中的错误认识,养成尊重员工的习惯。当员工不是屈从于公司领导的淫威,而是自觉迸发创造活力的时候,企业的目标才能实现,经济效益才能提高。否则,你可以施展权威,却不能褫夺员工蔑视的权力。蔑视,是他们含而不露却又随处存在的气场,影响着公司的利润。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