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栋:行人频频“走路死”,谁来担责?

2012年08月22日 06:32   来源:中国经济网   

    8月14日,哈尔滨市南岗区辽阳街90号附近路面突然塌陷,致使两名路人不幸遇难。近日多地发生路人跌进马路“陷阱”受伤甚至死亡的事件,还有的人走在路上被莫名“电死”,引发众多市民的痛惜和质问——熟悉的城市为何变得如此没有安全感?(8月21日大河网)

    相较于汽车、飞机等“危险”的交通工具而言,走路,一度曾被人们认为是最安全的出行方式。现在看来,这也成问题了。仅以今年为例,除了上述的“辽阳街”,就还有北京车公庄大街、长沙湘江路中段、大连星海人家丁字路口等,均因公路突然塌陷而导致行人“走路死”的恶性悲剧发生。

    毫无疑问,“走路死”是可怕的。不是吗?本来四平八稳地在走路,谁曾想到,死神已经临近,你说这可怕不?

    然而要我说,比这更可怕的是无人为此担责。本来,公路作为一种重要的基础设施,无论规划、施工,还是养护,都要有人为之负责,出了事就要“对号入座”。可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些地方,类似事故早有发生,但一直没引起相关部门的充分重视,有效的预防机制迟迟没有建立起来。

    也就是说,因为“走路”,死了就死了,活该你倒霉。这是何等的无奈与悲哀!对于城市路面频频塌陷的现象,曾有政协委员调查后认为,造成地面塌陷的根本原因是施工单位盲目抢工期,偷工减料、违反工序、违规操作,往往回填不实,在地下设施周围形成空洞隐患。可见,“走路死”,大多时候属于“人祸”。

    既为“人祸”,相关部门、责任人却毫发未损,这不仅是对人的生命健康的漠视,也是对失职渎职行为的纵容。这更意味着,“走路死”不会到此止步,恐怕会越来越多,只是不知道“下一个”是谁罢了。

    毋庸置疑。“走路死”频频发生,已让许多市民惋惜不已,感叹“压力山大”。如何是好?专家已给出了答案。不管怎样,在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民众若是连走路也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生怕灾难突然降临到自己的身上,这实在不该是华夏文明、神州大地的应有之“路”。(张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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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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