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都市报》8月13日报道,目前,约20个省市的警察代表被培训了讯问技能,不再要求嫌疑人“老实交代”,而是允许犯罪嫌疑人撒谎,直到其难圆其说后露出破绽。专家分析,我国防止刑讯逼供的模式,正从事后调查核实再排除,向事前防范、预防刑讯逼供发生的方式转变。
从允许不说话,到允许说谎话,讯问过程的这两个节点,是值得肯定的重大进步。如果说允许不说话体现的是沉默权,那么允许说谎话体现的则是说话权——不允许说谎的说话权,不是真正的说话权。而完整的说话权,对犯罪嫌疑人甚至对普通人来说,都非常重要。
说谎话当然是错误的,甚至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这一点应无异议。很多人受到正统的观念影响,反对说谎话,不能说这样的观念是不对的。但是,很多人可能认识不到,一个人的一句话出口之前,谁也无法预先判断其要说的是真话还是谎话,因此,允许说谎话是“允许说话”的正常结果。至于说谎话会不会造成不良后果,会被追究何等责任,这是不同层面的两个问题。
拿司法层面来讲,在现实的案件中,口供还是比较重要的,而最快拿到口供的方式,就是刑讯逼供。在反对刑讯逼供和顺利获得口供之间,如何让犯罪嫌疑人愿意开口说话就成了一个课题。于是,在实践中,不少省市允许嫌犯说谎——警察不再要求嫌疑人“老实交代”,而是允许犯罪嫌疑人撒谎,直到其难圆其说后露出破绽。新闻中一警察所说的,“如果嫌疑人一撒谎就制止,嫌疑人可能不再说话,实际上是封闭掉信息源了”,就很能说明警方这一转变的来由。
很显然,警方是从办案的实际需求出发,进而允许嫌犯说谎的。对此,不能不说,尽管警方带有功利色彩,但结果上毕竟也达到了这一步,而如果警方能够从理论、思维方面主动允许嫌犯说谎,那将是更大的进步——只有嫌犯有了说话的权利,他才会说出真话或者谎话;要想杜绝说谎话,势必又会走上暴力一途,要么用软暴利恐吓、逼迫,要么用硬暴力殴打、强制。
允许说谎话的反面是不允许说谎话,警方不允许嫌犯说谎话,绝对会出现双方权益不对等的后果——嫌犯说的是不是谎话,警方是最先、最直接的判断者。嫌犯说了真话,警方也可能认为是假话,如果不允许说谎话,那么结果就只有一个,即嫌犯只能选警方喜欢听、愿意听、需要听的话来说,而这,和刑讯逼供要达到的目标有什么区别呢?不允许说谎话最后导致的就是假话泛滥,冤假错案频发。
需要说明的是,允许说谎话并非支持说谎话、鼓励说谎话,更不意味着说谎话无责。它只是“允许说话”的合理一面。于嫌犯而言,他们需要自行表达,而不是视警方所需来发言;于公众而言,各人需要言论空间,而不是要经过言论检查、言论许可之后才能说话。至于所说的话被证实为谎话,造成了后果,那么自有法律来追究责任,这样的言论自由边界才是适当的。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