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亿重现北宋“汴京”是拿民生赌博

2012年08月13日 10:21   来源:齐鲁网   叶祝颐

  河南开封拟将该市老城区改造成近20平方公里的旅游区,重现北宋"汴京",同时建设一座工业化新城。要实施该工程,十几万市民将在未来4年内从老城区搬离,仅拆迁费用就需1000亿元,而开封市的财政收入不到50亿元。记者了解到,发行地方债或向银行巨额贷款是当前开封城市大拆大建的资金来源及主要途径。不过,巨额贷款的利息负担将是开封财政重负。(8月11日人民网)

  拥有中国历史上保存最完整的宋代文化资源的七朝古都,经济发展水平与历史声名却极不相称。对于开封市领导来说,确实很没面子。但是,没面子归没面子,这不是举债千亿元拆迁古城、重造北宋"汴京",拿民生利益作赌注参与豪赌的理由。

  虽说七朝古都的辉煌有历史记载为证,但是古城的价值靠大兴土木、复古才能证明吗?毕竟历史是给人铭记的,并非是给人仿制复原的。且不说拆古城建仿古新城,有毁文物买赝品之嫌。拆迁扰民、巨大财政负担也是无法回避的问题。

  据介绍,开封市全年财政收入只有50亿元,实现这一宏伟工程的前提是,十几万市民将在未来4年内从老城区搬离,仅拆迁费用就要支付至少1000亿元。再加上古城建设、仿古包装与工业新城建设,投资将更大。对于财政收入不到50亿元的开封来说,拿什么去撬动这1000亿元的巨额资金,如何安置老城居民,如何保证千亿投资不影响民生利益,收取合理回报,都是开封"造城计划"面临的现实问题。

  据说,发行地方债或向银行巨额贷款是当前开封城市大拆大建的资金来源及主要途径。但是,举债就是发展法宝吗?现行《预算法》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虽说《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一审定稿时曾规定:"在整体计划之下,经批准,地方政府可以发债。"但是,《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二审时删除了一审稿对地方政府举债的松动条款,从严规范地方债务,只有财政部才有权代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开封市大举发行债券并不合法。虽说银行贷款也是重要融资渠道,但是在商言商,银行不会做赔本买卖。在投资效益不明朗的情况下,银行会否发放巨额贷款,恐怕要打一个问号。即便银行迫于地方政府的压力发放贷款,不算贷款本金,按现行利率计算,千亿贷款每年的利息就已经超过了开封全年的财政收入。开封人民即便是不吃不喝,恐怕也付不起这笔巨额利息。再说,财政收入都拿去还债了,民生利益如何改善?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生存发展。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突出位置,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在建设节约型社会成为共识的当下,无论从经济的角度还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角度考虑,开封市都不应也不能为了一个海市蜃楼式的"汴京"繁荣盛景,动用行政权力压瘪百姓的肚皮。

  不仅是开封,近年来,打着发展的旗号,大肆举债,大兴土木的地方并不在少数。有报道指出,在我国662个城市、两万多个建制镇中,约有五分之一的城镇建设存在诸如"国际大都市"、高尔夫球场等政绩工程,其主要资金来源是政府负债。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招牌下,地方负债率过高,欠债不还,损害政府公信力,影响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甚至危及社会稳定。为了还债,有的地方没有钱用于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没有钱改善民生,还在公共服务中偷工减料,乱收费、乱摊派。

  现行《预算法》已明确地方政府不能举债,《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二审从严规范地方债务,实际上给某些热衷举债谋政绩的地方注射了一针清醒剂。因此,相关部门要提高法律执行力,依法治理地方政府非法举债融资。更重要的是,相关部门要建立防范形象工程的长效机制,通过完善财政预算机制与监督问责机制, 增加地方政府违规成本,给官员盲目上面子工程戴上紧箍咒。让地方官员基于违法成本考虑不敢擅自举债铺摊子、上项目。维护政府形象,守住民生底线。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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