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子:扭曲的土地财政会动摇国家的根基

2012年08月06日 06:26   来源:中国经济网   

    媒体报道显示,自从1999年至2011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总额约12.75万亿,几乎年均一万亿。2011年,房地产调控最严厉的一年里,全国土地出让收入达到了3.15万亿元。

    财政部公开数据也证明,土地出让金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从1999年的9.19%上升到2009年的43.76%。最高的年份达到55.04%,成为地方财政最重要的财源。

    中国现行的土地出让金制度是由计划经济演变过来,借鉴了香港的土地批租制中卖地方式。这种批租制度是前殖民地制度遗留下来的。中国的借鉴仅有其表,全无其“里”。属于典型选择性借鉴,仅借鉴了其“表”——怎样卖土地。而怎么“花”钱、怎样接受监督和约束却并无一点借鉴和学习。香港卖地收入进入土地基金专户管理,而中国卖地收入归入预算外收入,连软约束都没有。

    在地方政府的眼里,土地出让金制度就是“天上掉馅饼“。而且一下子掉了两个“馅饼”:一个是,似乎有卖不完的土地;另一个是,地价打滚似往上翻。

    这到底是怎样的“馅饼”。简单地说,土地出让金就是地方政府出让了未来40-70年的所“卖”土地的使用权。也就是40-70年土地使用权的金额,实际上就是这么多年的地租。

    简单的背后是复杂的问题:未来40-70年里还可以收税吗?40-70年以后是否还可以再卖使用权吗?简单的问题并不好回答。

    当然,土地不能白卖,在未来40-70年时间里,地方政府要负责提供所卖土地上70年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理论上讲,也就是以后的历届政府都不可能在所卖土地上再产生现金流——天下从来就没有免费的午餐,以后的历届政府怎么办,也没人愿意回答。

    回头来看,西方或其他国家是如何处理“土地财政”的。他们的“土地财政”每年收取房产税和其它税收向社会提供每年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费用。但中国地方政府一下子收取了未来40-70年,而且全花光并还借钱来化——城市扩张和经营名义。

    在中国,不论从经济学角度看还是财务原理上讲,地方政府每一笔土地出让金都是购地者的支出。这笔支出对购地者而言是投资的一笔资产。同样,投资和资产所对应的是一笔负债。这笔负债实际上是未来40-70年的地租,却是一次性支付了。未来需要在40-70年里的收益中扣除的。换句话说,就是以牺牲或透支未来40-70年的收益所换取的。这种做法按最通行的说法就是“寅吃卯粮”或“透支未来”。

    很显然,土地出让金对于购地企业是属于负债经营,对于购房者而言是负债消费或投资。这种做法成立有三个前提,一是有足够的正现金流;二是土地价格或房价持续上涨;三是银行提供融资或按揭。没有银行信贷扩张支撑,土地财政就是虚幻的。银行信贷对土地财政、开发商、购房者就是杠杆和金融放大器。

    到此一切明了,过去十多年的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促进经济增长模式,完全建立在土地价格持续上涨而且是暴涨的基础之上的。如果土地价格上涨是非理性的,而且有巨大泡沫,土地财政的结果一定是灾难性的,就如同现在的日本一样,失去20多年经济增长的成果,至今仍在泡沫破灭之后的陷阱里挣扎。

    如果过去土地价格存在巨大泡沫,那么,目前土地财政“天上掉馅饼”的经济增长模式,肯定就是“天上掉炸弹”毁灭未来的经济增长模式。

    经济学家华生日前对媒体说,“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最主要的原因是土地财政制度,我个人认为现在是下决心改变土地财政的时候了。拖下去不仅会葬送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前景,还会动摇国家的根基。”对此,笔者深信不疑。(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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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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