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茂盛:“后土地财政时代”能否倒逼税制转型?

2012年07月03日 09:54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土地财政已走到尽头,如何重塑增长动力至关重要。6月30日,做客“岭南大讲坛”的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平教授表示,随着中国土地建设周期的告一段落,接下来如何重塑城市的增长动力将至关重要,未来如何改正税政结构,将是关键所在。(7月1日南方网)

    土地财政已走到尽头。那么对土地财政依存度高的地方政府也就会财政吃张,如果不采取措施及时摆脱支出大于收入的财政困局,逐年扩张的财政支出,日积月累就会形成巨大的财政黑洞,产生爆发财政危机的隐患,影响或扩散到金融领域乃至整个经济,甚至会让政府破产。摆在地方政府面前的现状是,地方政府钱袋子由于年年无节制的扩张性建设投入,陷入财政支出逐年大于收入的恶性财政循环困局,造成入不敷出的地方财政钱袋子的巨大漏洞。

    而且,长期的无需开发建设投入,又让地方财政依存度极高的土地财政,出现可出售或可抵押融资的土地资源在逐渐枯竭。日前,媒体披露的“南吉首保障房融资难无地可卖欲发10亿债券”,“地方征税任务分解到人头完不成年底奖金受影响”等信息,证明地方政府依靠的土地财政已经在走下坡路,到了必须启动新的以财产保有环节为税基并融入调节分配不公因素的税制转型的时候了。

    针对土地财政难以为继形成的地方钱袋子吃紧困局,由于地方政府只追求急功近利的GDP增长的短暂政绩,就会渴望发行没有偿还能力、危机四伏的地方债来弥补财政漏洞,去催生地方经济增长的泡沫。无疑这种急功近利的依靠渠道已被“国家预算法修正案(二审稿)”所否定。也就让地方政府不得不去通过对税务机关施压去促进财政增收,就会发生媒体披露的税务人员所言的“税收不是按照应纳税主体实际情况来计算税收,而是按照既定比例硬性规定”的不科学税收征收行为。最后受到伤害的无疑是纳税人和国家。

    自1994年国家实施的分税制财政体系,已实行了将近20年,国家经济产业结构以及社会财富积累阶层的主体已经发生了显著变化,无疑,纳税的税基也发生了显著变化。因此,国家无需通过修修补补的所谓换汤不换药的结构性减税去弥补税制造成的阻碍经济发展的漏洞,需通过彻底的税制转型,将广泛征收为目的、忽视调节贫富差距的的流转税为主的现行税制,转型到以调节贫富差距和让先富阶层多纳税做贡献的利得税和财产保有税方面。真正还原税制的公平、合理以及调节和组织收入的本性。

    实际上,近些年纳税人普遍感到纳税负担偏重,而税收增速远远高于经济增长和居民收入增长的现实,让跑的太快的税收造成了国与民争利的“税感焦虑症”。现行税制虽然戴着分税制的帽子,但是,地方税制从一开始建立就先天不足,地方政府缺少除营业税之外的主体税种,只是奔忙于征收成本高的零、散地方税。而地方政府又被赋予众多的发展民生的事权,无疑就会催生地方政府毫无节制的去进行土地开发,依靠土地财政去搞经济建设。一旦可开发土地资源枯竭,又没有新增长点的增收渠道,地方政府财政危机隐患就会凸显。

    税制由间接征收的流转税为主,转型到财产保有环节和利得环节的直接税,是每一个发展中国家转型到中等发达国家的必经之路,也是调节社会分配不公的宏观调节手段,更是拓宽和维持财政收入新增长点的动力和源泉。仅着眼于目前利益,忘记了社会和民众的长远发展利益,无非饮鸩止渴。因此,税制转型才是开启财政健康增长大门的钥匙,才是促进社会、经济和民生健康发展的动力。树立着眼长远可持续发展理念,与时俱进的去谋划财政收入的新增长点,公平点和调节点,才是财税体制健康发展的着力点,才是体现市场经济环境下公平竞争与否的着眼点。

    通过税制转型,可以促进民企、私企与国企和国外企业在平等竞争环境中的健康有序发展,可以调节分配不公的贫富差距,可借机彻底扭转税费并举所丧失公平竞争的纳税环境,可促进财政收入的可持续增长。这种一举多得的税制转型,正是社会、经济和民生可持续、健康、和谐发展的动力。何乐而不为。(赵茂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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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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