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人民政府网站近日发布公示称:根据太和县政府《关于促进我县房地产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经2012年6月5日县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兑现安徽晶宫大酒店获“四星级旅游饭店”称号奖励政策,给予1500万元的奖励。(7月28日《新安晚报》)
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就真实的发生了。
“开酒店政府奖励1500万”?太和县政府会有这么笨吗?还是商家占了什么便宜?看到这则新闻的时候,不容你不会想起诸多疑问。
可令我们不解的是,作为经济较为贫困,很多百姓还在为生活基本温饱奔波之中,并没有脱去贫困帽子的阜阳市太和县,哪里会有这么多的钱去投资高档酒店?还是四星级的?真的如当地有关部门所说,为了吸引投资吗?用这么多钱来吸引投资,到底合不合算?另外,如果吸引投资又为何只大力投资高档酒店业,而不给其他有关企业和商家以高额的奖励呢?酒店业的发展真的能够带动当地经济吗?这样高档,百姓又住不起的酒店到底是为谁服务的?这些个疑问,阜阳市政府以及太和县政府如何来解答?
作为百姓的依靠,地方政府为什么不能把精力和资金放在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多为百姓谋取福利,让更多人能够尽快的过上丰衣足食的好日子——重金奖励酒店业,这样的“面子工程”带来的究竟是什么?
在这样经济欠发达地区,突然矗立起多家高档酒店,是否能够映衬在那样的环境之中,会不会十分的突兀和另类?用了百姓的钱,而不与百姓打招呼,随便的支付和挥霍,这样的作法又是否合理?谁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百姓的利益如何来保障?
“重赏高档酒店”的背后,是否存在着公款吃喝,不得而知;这些钱到底进了谁的腰包,政商之间的利益关系网是怎样的,亦是无从知晓,但如此的不同寻常也让人莫名惊诧,“开酒店政府奖励1500万”事件不能不了了之,有关部门要彻底调查,给当地百姓一个交代,不要把政商之间的交易成本算到百姓的头上。(李文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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