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评论频道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不要让募捐成了圈钱的工具

2012年08月02日 09:40   来源:华龙网   张楠之

  近日,深圳市绿色基金会发起近20年来首次义捐活动,称获捐资金将用于城市景观林带建设。媒体称发起义捐是因为政府财政绿化经费未到位。对义捐网友支持者寥寥,网友称“作为纳税人,我已经纳税了。”官方回应称并非因绿化资金不足发起活动。该活动目前未收到捐款。(8月1日东方网)

  如果这样的募捐活动是由纯公益性的民间组织来组织进行的,并且不是将募集到的资金投向政府已经计划投资或有义务投资的地方,那就无可厚非,甚至值得称赞。但是,发生在深圳的这一募捐活动却不是这样,这一活动的发起者具有强烈的官方色彩,其中市城管局、市绿化委员会皆为行政单位。而且,按照绿委会负责人的说法,原本是想以前两家单位的名义发起,只是因为考虑到两者都属行政单位,所以才把绿基会拉进来,委托其执行募捐,而两家行政单位作为指导单位出现。

  也就是说,这次募捐实质上是纯粹的行政单位的意思,与公益原本毫无干涉,之所以拉进来一个半官方的公益组织,只是为了避嫌。那么,避的是什么嫌呢?这两家行政单位,原本就是城市景观林带建设的责任单位,而相应的建设资金,都是由政府财政作为保障的,在现在城市建设、绿化到处都如火如荼的情况下,这样的部门原本是不应该缺钱的——即便缺钱,也应该由财政来解决,因为就像网友们所说的那样,“作为纳税人,我已经纳税了”,而不是向纳税人重复伸手。所以,这两家单位要避的嫌,就是怕别人说他们“重复伸手”。

  也就是说,这两家单位在伸手要钱时,还是感觉很不好意思的。只是不知道这样的“不好意思”,是不是来自于对“重复伸手”的愧疚。

  之前媒体报道称,发起募捐是因为政府财政原本计划投入的5.7亿城市绿化经费,“由于无法全部到位,部分经费需要社会筹集解决”,但是在遭遇网友质疑后又改口说“今年计划下达的市区两级资金均已到位”,并且否认存在资金不足的问题,认为媒体的报道“是因为新闻发布会上有工作人员说错了”。

  城市景观林带建设本就是这两家行政单位的职责,在资金充足的情况下,他们却仍然要坚持搞一个募捐活动,以筹集额外的资金——搞募捐的真实目的到底是什么?这些额外的资金要用于何处?在腐败问题层出不穷的当下,人们有理由怀疑这样的募捐是别有用心的,也有理由担忧那到位的5.7亿资金的使用情况。

  消除这样的疑问和担忧的唯一办法,就是使资金的使用做到公开透明。但是,无论是募捐资金的使用,还是建设资金的使用,最缺乏的恰恰是相应的透明机制。在这种情况下,网友对募捐活动应者寥寥可数,质疑者众多,也就在情理之中了。这样的募捐是否合理,5.7亿的资金将如何使用,相关部门应该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并且建立起一个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和监督渠道来,以消除公众质疑,重建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责任编辑:年巍)

分享到:
商务进行时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观察家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