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6月27日《南方都市报》报道,一张疑为城管脚踩小贩脖子的照片近日在网上热传,并被质疑野蛮执法。南京市建邺区兴隆街道城管科负责人证实,踩人者是街道城管协管队员,事发时正在参与联合整治占道经营,冲突中“我们队员失足踩到那个摊主”。该科已做出初步处理,踩人者被扣发当月考核奖金,在家待岗做检讨。
这几年,关于城管执法和商贩发生冲突的新闻没少见诸媒体,以至于给公众的感觉是城管打人不是新闻,能够文明执法、与商贩和谐共处才是新闻。城管与商贩、执法与被执法之间,发生一些矛盾确实也无法避免,但没有哪项行政执法能像城管执法这样,经常出现暴力身影,也时常让围观群众毫不犹豫地站在商贩一边,即便是城管队员受到伤害,也往往很难获得公众谅解。这固然与一些小商贩占道经营屡禁不止,围观群众不明真相、不尽理性有关,但更多的应该还是一些地方的城管长期以来不注重改进执法方式所导致的后果。
复杂情况下,城管执法所引发的矛盾冲突往往双方各有责任,但城管队员的态度粗暴、方式简单却是矛盾的主要诱因之一,他们缺乏沟通的耐心,总认为被执法者文化素质低,听不懂道理,不懂得顾全大局,却忽视了小摊贩的占道经营多是为了养家糊口,因此往往会博得市民的同情和谅解。如今,城管队员一句粗暴的话,一个不经意的动作,都可能引起周围人的强烈不满,除了现场容易造成冲突外,有些人还可能把现场的情况录下来、拍下来,上传到网上,可能进一步引起更多人对城管执法的不满,甚至把城管部门逼到“百口莫辩”的地步。
从报道中看,被“协管”踩在脚下的商贩,确实是违法占道经营,城管依法对其进行管理是职责所在,商贩不服管理并挥刀相向也确实有“暴力抗法”的嫌疑,但城管却忽视了一个普遍的现实,很多商贩乱摆摊点是为了生计,当生计受到威胁,心中产生不满完全可以理解。城管执法是为了维护城市的“面子”,但也不能为了城市的“面子”而无视商贩生计这个“里子”。对乱摆摊点的小贩当然可以取缔和管理,但前提是应该依法依规去管,讲点儿人性。现实中那些城管与商贩之间的冲突,恐怕大多与城管“呼啸”而来,二话不说就没收、掀摊儿、连推带搡有关,对这样的方式,被执法者怎么可能心服口服?
在城管与商贩的冲突中,公众之所以不加选择地站在商贩一边,除了同情弱者之外,也与有的城管部门袒护自己的执法队员有关。每每发生冲突之后,城管部门往往强调自己的队员“文明执法”,指责商贩“暴力抗法”,实在有录音录像为证的,就把责任推到“协管”、“临时工”身上,不是“失手”就是“失足”,这次也不例外。实在搞不懂,一些人的手脚既然这么不利索,当初是怎么被选进执法队伍的?“失手”、“失足”就不用承担责任了吗?如果哪天小商贩弄伤了城管,是不是也可以这么说?不坦承问题,找一些没有技术含量的借口,只会进一步“妖魔化”城管形象。
所以说,城管究竟该如何执法,如何执法才能“长治久安”,这确实是个问题。从长远看,这当然考验着执法者的管理理念和智慧。但若从每一次具体的执法行为看,问题可能并没那么复杂——耐心一点儿,换位思考一下,多讲道理、多用脑子,少用拳脚,这样的要求并不过分。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