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一些长期不上班、不在岗却依然领工资、享福利的“吃空饷”现象引起了社会舆论热议。据媒体报道,四川、重庆、湖南等7个省(区、市),清理出“吃空饷”7万多人。按照每人年均消耗5000元至2万元计算,年财政支出将在3.5亿元至14亿元之间。“吃空饷”正成为财政资金流失的黑洞。 (6月24日《中国青年报》)
按理说,由财政发工资的人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既有人事部门的编制所限,又有财务机关的审核,是不可能出现这种“吃空饷”的咄咄怪事的。然而这种触目惊心的乱象却真真切切一而再、再而三地在我们眼皮底下发生,今年尤甚——先是浙江永康市、江西新余市、山东济宁市任城区等地5起事业单位“吃空饷”事件被曝光;紧接着江西省武宁县85名“吃空饷”人员浮出水面……
过往一些地方开展清理和纪检部门调研掌握的情况表明,“吃空饷”者虽然脸谱各异,不论是吃“旷工饷”、“病假饷”、“多头饷”,还是吃“违纪违法犯罪人员饷”、“冒名饷”、“死人饷”,都是“殊途同归”——损公而肥私。在已被曝光的个案中,有的空饷一吃就是5年、10年甚至更长,比如山西省文水县原副县长王辉自1992年开始经商,没上班却一直在该县民政局领着工资。
人们不禁要问,是谁给了这些“吃空饷”者的生存空间?又是谁让这颗“财政毒瘤”越长越大?在我看来,除了人员编制不透明带来的根源性因素之外,也与监督机制不健全、财务透明度不高、惩处不力有关,更与财政供养单位和人员为谋取小集体和私人利益“合谋”有关。“空饷”养肥的不仅仅是那些不劳而获逍遥于单位之外的个体,还有那些由财政供养的“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
笔者的“揣测”是有根有据的。现实生活中,不少单位尤其是教育部门,在私下都违规签有“允许在编人员离岗,但本人工资必须和单位分成领取或由单位全部领取”的“合谋”协议,二者成了利益链上的蚂蚱,有的甚至把“吃空饷”作为一种创收“经验”来推广,互相“打掩护”攀比去“吃”财政和国家,求得“你好我好大家好”。如此,不仅令监督无从下手,也使查处阻力重重。
“吃空饷”久禁不绝、愈演愈烈,不仅增加了财政负担,造成国家财政资金大量流失,引发分配不公,也严重违反了财经纪律和人事纪律,令法治权威和政府公信蒙羞,也极易形成“扎堆腐败”。从目前媒体统计的“吃空饷”人数、涉及财政支出的数额来看,将之视作百姓最痛恨的“腐败”恰如其分。对这一现象的治理上升至“廉政建设”的高度,以反腐的名义来“严打”,应成当务首选。
期待纪检监察部门正视民众的呼声,在封堵制度漏洞、变“因人设岗”为“因事设岗”,形成有效的审查、审核和监督体系,增强财务、政务公开透明度的同时,尽快将遏止“吃空饷”上升到反腐倡廉的高度,设置“高压线”,建立问责制,加大对单位与个人“合谋”骗取“空饷”的惩处力度,让那些“硕鼠”和“保护伞”们不再零成本、零风险,而是“吃不了兜着走”,甚至领受刑罚!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