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评论频道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邱林:钢铁业虚假繁荣在忽悠中国人自己

2012年06月14日 11:24   来源:中国经济网   

    大炼钢铁,使得中国成为了全球的“钢铁生产车间”。不过,这个全球“车间”的行业利润和热闹却极不对等。

    2011年,力拓、必和必拓两大矿业巨头的利润超过了中国77家大中型钢企800多亿人民币的利润总和。仅巴西淡水河谷公司一家,2011年的净利润就达228.85亿美元,相当于18个中国宝钢,是同年中国A股上市铁钢企业合计净利润的7倍,等于A股上市钢铁公司过去5年的总利润。(6月13日《21世纪经济报道》)

    中国这个“全球钢铁车间”曾给国外矿业巨头带来了数年的繁荣,但随着经济形势的回落和盈利能力的不断下降,如今中国钢铁业已显得过于臃肿了。

    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中国累计粗钢产能在7.9亿吨左右,2012年预计仍有3000万至5000万吨的惯性增长。据此测算,2012年,中国粗钢产能将在8.4亿吨左右,甚至接近9亿吨。业界人士称,这还是统计出来的,如果算上没有被统计和通报的,其钢铁产能只会更大不会更小。

    那么,目前中国的钢材库存到底有多大?其答案是,可以建“371个鸟巢,111座央视大楼”。来自中钢协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5月底,全国26个主要市场五大钢材品种社会库存量为1561.5万吨。算上目前2亿富余的钢铁产能,还可以将国家目前的高速铁路线重新建40次。

    在市场激烈竞争的情况下,高水平重复建设的后果将是不可想象的。虽然从表面上看,钢铁产能过剩问题十分严重,但是各地质疑产能过剩的声音却较少,而要求“开足马力、一举扭亏”的动作却很多。由于一些地方项目通过“化整为零”的方式,避开了国家发改委的项目核准,导致地方钢铁项目的大肆上马。

    出人意料的是,尽管国内钢铁产能已严重过剩,但国家发改委今年5月仍批准了两个钢铁投资项目:一是宝钢广东湛江钢铁基地项目,总投资696.8亿元,建设规模为年产铁920万吨、钢1000万吨、钢材938万吨,其中热轧商品板卷448万吨,冷轧商品板卷490万吨;二是武钢广西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为639.9亿元。

    在利润驱使下,一些钢铁企业和地方政府迷失了方向,走上了老路。企业投资无法自抑、地方政府一扬再扬,使得整个钢铁产业仿佛再现中国式传统产业的经典老路:先是利益的驱使一哄而上,然后是形成无序混乱的行业格局,最后是各个钢铁企业品尝恶性竞争的市场恶果。

    问题的关键还在于,中国钢铁业承接了西方发达国家转移出来的一些高污染、高耗能产业。中国以高昂的环境代价和能源代价,大量出口钢铁等“两高一资”产品,支持了西方国家的经济发展,满足了西方国家的高质量生活,然而结果却没有落下好,常常换来一些西方国家政客对中国能耗和排放的指责。

    而且,当西方国家只生产少量的钢铁而主要从中国进口钢铁时,他们还总是“挑肥拣瘦”,动不动就对中国钢铁企业挥舞“双反”(反倾销、反补贴)大捧。当他们在为自己谋求财富时,中国的钢铁产业却在透支现在以及今后几代人的资源。

    我们在为钢铁业戴上“产量冠军”帽子而欢呼时,似乎没有人感到西方人对中国人的愚弄。换句话说,中国钢铁业的高管们在邀功时,也用一种虚假的繁荣再一次忽悠了中国人自己。因为中国企业生产的钢铁大多数都是粗钢或档次较低的产品,而西方国家通过加工后卖给中国企业时,其价格是当初的几倍甚至十几倍。  

    事实上,中国钢铁业“大跃进”是“虚假繁荣”的一种表象。随着国际钢铁市场需求的进一步减少和许多国家对中国钢铁出口的打压,原来流向国际市场的钢铁要转为投放国内市场,整个行业产能过剩的局面将更加严峻。可以说,虚假繁荣将把中国钢铁业带入更加难以自拔的泥潭。(邱林)

 

中国经济网评论频道正式开放网友投稿,原创经济时评可发至cepl#mail.ce.cn(#改为@)。详见中国经济网评论频道征稿启事

 

相关评论:

 

中国铁矿平台遇冷又一因

 

“钢铁巨人”不妨瘦瘦身

 

何不让民资在“保增长”中唱主角

(责任编辑:年巍)

分享到:
商务进行时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观察家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