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表示,从5月1日开始下调53种消化类药品的最高零售价,平均下调17%左右。此次药品价格调整是一共涉及到了53个品种,300多个进行的规格,平均降幅达到了17%左右,而且其中最高药价的平均降幅达到了22%,预计整体来说,每年可以减轻群众的负担30多亿元。(5月1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看病贵的问题一直深深困扰着广大百姓,而看病贵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药价虚高,远远超过药品的实际价值。国家发改委再次下调53种消化类药品的最高零售价,平均下调幅度达17%左右,这对减轻百姓看病负担具有政策导向作用。如果减轻群众负担30亿元的愿景得以实现,无疑是件好事。
问题是,药厂、药商、药店、医院愿意落实药品降价令吗?百姓对药品降价“看得见摸得着”吗?为了追求更大的利润,药企和药商将一些廉价而疗效好的药品改头换面,按“新药”重新定价,早已是医药界“公开的秘密”。改头换面的方式五花八门,有的在不改变药品成分及含量的情况下,仅通过改变药品包装、名称来提高价格;有的在药理作用及临床适应症没有任何改变的情况下,通过改变剂型、规格等来达到提高药价的目的。根据媒体报道,罗红霉素有40个名字,头孢三嗪有30个名字,抗菌药氧氟沙星的名字达52个之多……还有常用感冒药快克、感康、太福、永隆的通用名都是复方氨酚烷胺胶囊。花花绿绿的“一药多名”让患者无所适从。
“药价虚高”、“一药多名”的问题,一直是两会期间代表、委员议论的热点,国家相关部门也采取了一些监管措施,但是药企改换药品名称、规格及包装,按“新药”重新定价等违规行为并未遏制住。药品零售业内人士直言,十年来,药品先后进行了几十次价格调整,每次“限价令”颁布后,都有80%的限价药从医院、药店消失,而物价、卫生、药监三部门都回应“管不着”。
事实上,一旦发改委宣布某些药品降价,医院、药店就减少甚至停止进货,药企也减少或者停止生产降价药,导致降价药从市场上消失。而价格偏高,同种疗效的“新药”被“开发”出来,迅速上市。有报道说,每年国家药监局审批的文号都超过1万个。仅2004年,国家药监局便受理了10009种新药报批,而同期美国药监局仅受理了148种。同一时期内,我国新药报批数量是美国的67倍。而且,国家对新药保护政策的漏洞也让药企钻了空子。
为了切实减轻患者负担,让患者得到药品降价的实惠,国家发改委不仅要发布降价令,而且要完善监督措施,严防降价药换上新药名继续维系药价暴利。当然,要防止药品降价“躲猫猫”,仅靠发改委介入监管还不够,相关法律法规也需要进一步完善。由于相关部门人力、物力有限,我们不妨考虑从新药注册源头抓起,建立新药报批公示制,把药企上报的新药和正式注册前的新药,通过媒体公示,发动公众参与监督,严厉问责产销伪新药的药企与经销商,并奖励举报人。
从药品定价层面来看,可以考虑按药品成分来确定零售指导价,而不以药名确定,从而保证药品性价比,留住患者欢迎的降价药。而且,还要紧盯药品质量,防止无良商家为降低成本偷工减料、使用劣质药材。除此以外,要压缩药品流通环节,铲除流通环节腐败,挤干药价水分,一旦发现药品出厂价与零售价之间的差价超标,就要坚决问责。(胡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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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