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工厂里为啥会有公务员2012年04月29日 07:06 来源:红网 郑渝川[推荐朋友][打印本稿][字号大中小] 成都富士康是中西部迄今最大的招商引资项目,是四川省1号工程,地方政府2010年曾承诺,按富士康的要求招募充足的一线劳工。一年多过去了,兑现这项承诺变得十分困难,四川各级政府层层摊派仍不能完成任务,一些如“买人头”式的灰色市场行为也已浮现出来,甚至出现了不能完成招工任务的公务员被要求自行进厂做工,以凑足政府许诺用工名额的情况。(4月28日《经济观察报》)
此事曝出后,有人嘲讽被安排进富士康做工“凑数”的公务员,颇有幸灾乐祸的味道。公务员引起的非议确实不少,但连这样一个通常被理解为个人权利更能得到很好保障、甚至还有隐性福利以及特权的群体,其劳动权和休息权也得不到保障,却在领导的强压下,“冒名顶替”到企业做工。既然如此,那么其他社会群体的权利就必然更得不到保护和尊重。《经济观察报》报道中也已经提到,四川部分地方政府也将日常公共服务与富士康招工任务捆绑在一起,该省宜宾市宜宾县商州镇丰岩村村民就反映,如果家里没有亲属在富士康上班,1万元的危房改造补贴就要扣掉1000元。
进厂做工的公务员肯定是基层一线的科员、办事员,绝不会是担任领导职务的人;要求前者以冒名顶替的方式“兑现”招工名额的,正是后者。理论上讲,公务员群体中,虽然有职务、职级、资历之分,但权利上人人平等,上级并不拥有对下属的绝对支配权,在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之外,下属可以拒绝上级的非法、不合理命令,并有权申诉维权。
就此来看,如果四川某些政府机关将招工名额作为一项列入考核的目标,那么基层公务员即便没有完成,也只能按照公务员考核的政策法规,给予训诫处分,或要求其接受提高履职能力的相关培训。没有哪条政策法规赋予了上级强迫下属履行非公职工作的职权。但正如我们通过《经济观察报》报道所看到的,四川的一些公务员根本没有办法拒绝上级的要求,更提不上获得申诉维权的可能和渠道。
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信号。上级可以逾越政策法规要求下属去厂里做工,当然也能提出其他不合理、不合法的非分要求。同理,相关政府机关也就可以以“经济发展、项目运作的需要”为由,要求民众牺牲个人利益、权益来“配合”政府。我们甚至不妨推演一番,如果当地引入的某个企业面临员工结婚难,恐怕地方政府也会马上列为一项重大的任务,层层帮忙选拔适龄女青年——如果选拔得不够,是不是也会拿公务员上场凑数?
至于四川方面在引入富士康时所做的招工数量承诺。地方政府确实可以,有时也有必要帮助企业招工,一方面解决了企业缺工难题,推动项目尽早上马落实,另一方面也能提升就业率,减少失业人口。但政府与企业明确签署招工数量协定,前者甚至许诺随时应后者的需要招募一线劳工,这首先说明四川当地的招商、劳动等主管部门对劳动力市场的形势及用工企业用工方式、薪酬待遇对劳工的吸引力等因素认知不足,进而轻率地打了包票。
在承诺不能完成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先是通过运动式的行政动员、指标分摊、强制摊派等方式,力图弥合招工缺口,这已经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政“越位”了。而指派公务员进厂凑数的安排,本身也意味着对企业的不负责任——富士康方面并不希望工人来了就走,让企业不断付出高昂的培训和磨合成本。
(责任编辑:王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