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正进行大部制改革,佛山高明的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副局长多达19名,常务副局长7名。记者走访得知,部分部门为了不打击干部积极性,为未能担任副局长的干部设置了“局委委员”职位。学者质疑领导只上不下,部制改革无用。(3月16日《羊城晚报》)
如果单纯的从机构和领导指数变更的角度,类似于佛山当地的“大部制”改革,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细究起来,这样的“进步”却极为有限。一者,“没有任何一个领导下岗”,虽然不是真正的局级领导,“局委委员”职位依然是局级待遇,工资薪酬一分也不少拿。就行政成本在而言,一分钱也没有少花;二者,公务人员数量一个没少,改来改去,工作效率也未必高,一个“不减人”的改革,也只会影响社会效果,让公众评价为“空转”和“假转”。所以,这一“步”迈与不迈,形式大于内容。
当然,当地实施改革过程中,以一个局高达19名的“副局级委员”方式,来获得表面上的编制不增加、领导减少的假象,也有一定苦衷。如减少改革阻力,实现平稳过渡;又如照顾老干部、老领导的面子,等等。不过,从根源上说还是对于既得利益者利益的照顾。之前国企改革之时,大量工人因之下岗分流,有的就直接失去了工作机会,享受的是最低的社会保障,这部分群体何曾要求过一个“面子”和“某某委员”的待遇?私企员工呢,农民工呢?他们可以“能上能下”,为什么官员就做不到?
这种立足于“减少阻力”的“照顾”,意图本是想找到一个既能实现改革、又能减少“损伤”的平衡点。然而,世界上往往又不存在这样一个“既不伤筋骨”又能实现目标的改革设计。最终的结果,必然就是出现类似的“畸形”的“19名副局长的”改革怪胎。普通百姓当然对这样的改革不看好,只会定性为“玩虚”的,而囿于照顾安置“老领导”的考虑,甚至还可能包括改革者为自已未来的“退路”的考虑,在改革过程中必然畏首畏尾、投鼠忌器,最终也让这些“局委委员”们成为了改革的“包袱”和保护得利者的“私货”。
任何一个改革需要坚定决心,政治方面的改革尤其如此。在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总理68次着墨于改革字眼,无不折射出决策层“慎终而不保守”的政治承担。改革不可能没有阻力,改革不会一帆风顺,一个带有“赎买”性质的设置副局级“局委委员”的做法,无法看到决策者的魄力与决心。而这些个迟迟离不开领导岗位的“局委委员”,被人抖露曝光之后,影响的是政府形象,影响社会公平公正。最终对社会进步也是一个“拖累”。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