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如今还是“消费者节日”吗?我想未必。新京报昨日报道,其实“消费者已成牟利工具”——一些非法网站看到消费者期待维权、企业害怕被曝光这一特殊市场,翻手套取消费者投诉信息,覆手转向企业收费删帖,将“3·15”变成“发财节”。仅北京的数百家非法“3·15”网站,靠收取涉事企业的“公关费”和“删贴费”牟利,日进数万元,消费者从头到尾都在被利用。
自从有了“3·15消费者权益日”,开头几年确实是轰轰烈烈,很多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了维护。但说实话,也仅仅是杯水车薪,也仅“3·15”一日。尤其过了一年又一年,“3·15”日渐疲软,于是有人感叹,“3月来了4月走”。你不信去拨打一下官方的“3·15投诉热线”试试,能有几多效果、几多令你满意的?不少网友称,拨打消协的投诉热线,“十次通上一次就不错了,最无奈是投诉被记录后石沉大海”。
猫本来是捉老鼠的,可是现在很多猫懒得捉老鼠,喜欢吃猫粮了,甚至猫鼠一窝和谐相处了。当一环紧扣一环的生物链起了质的变化,天敌之间都订立攻守同盟、互不侵犯条约了,你说还有什么办法?
非法“3·15”网站的大行其道,就是在这种生物链演变中衍生的另类生物链。当然也是确有其立足的市场,强大背景支撑就是无良企业行为,比如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服务)坑害广大消费者。而当消费者在正规渠道得不到维权时,自然就转向这些打着李逵旗号的非法网站投诉。于是,上网建个三一五,东边蒙完西边唬,日进暴利三万五,非法网站泛江湖。每年“3·15”,非但不成消费者节日,反而给了李鬼们谋财机会,吃了原告吃被告,更吃了社会公信力。
如此“三头通吃”,真是不得了。但其中“企业被吃”,那叫活该,谈不上什么“企业难关”,其付出的所谓“公关费”,是为删除网上被消费者投诉的“负面信息”。类似“黑吃黑”,花钱摆平丑陋事件,也不仅仅表现在网络经济领域。无疑,皆在助纣为虐,践踏社会诚信与公平,破坏市场经济秩序。
最让人不能容忍的是,在消费者维权日这个特殊日子,消费者的“投诉”居然成了被用来非法牟利的工具。这样的非法网站若是能够安然无恙、毫发无伤地继续生存下去,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如果我们工商、消协等正规的渠道很畅通,监管和执行都十分给力,恐怕这些黑网站是无立足之地的,也是难以强大起来的。
别再让这些“李鬼”通过出卖消费者的方式来数钱了。
(责任编辑:王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