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重要手段之一的房产税,必然会成为今年全国“两会”议论和讨论的焦点。
众所周知,此轮楼市调控实施两年多来,虽然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特别是房价,已经从过快上涨逐步转向平稳,并出现了下降的势头。但是,同时必须看到,调控作用的发挥,更多的是依靠行政手段,如限购、限价、限土地供应等,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对楼市调控的威力尚未得到充分体现。也正因为如此,很多人都在担心,一旦行政手段退出,房价极有可能出现快速反弹,房地产市场又会陷入一片混乱。
那么,如何才能有效避免这样的担心变成现实呢?笔者认为,尽快出台一些具有长期效果的制度和政策,是避免这种现象发生的最重要手段。其中,房产税是最重要、最迫切的政策手段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此轮调控在推进过程中,也在上海和重庆进行了房产税试点,且在试点初期发挥了一定的震慑和引导作用。遗憾的是,随着限购政策的推出,房产税的作用完全被消弥了。也就是说,在限购政策推出的这段时间里,房产税基本没有起到预期的作用。
显然,这不是房产税本身的问题,所以,必须加快房产税等长效政策的研究和制定步伐,尽快全面推出房产税政策。
由于房产税政策与房产信息关系密切,在房产信息不能实现全国联网的情况下,即便推出房产税政策,其作用和效果也会大打折扣。因此,加快房产信息的全国联网,就成了最为关键的问题。住建部曾经表示,将在今年6月底前,先在全国40个城市实现房产信息联网。显然,这样的效率是难以满足楼市调控需要的。如果到6月底前,只能40个城市信息联网,那意味着,房产税政策推出以后,作用也只有在40个城市能够比较好地发挥。能否在6月底前在全国所有城市联网,值得住建部好好思考。
当然,房产税政策如何设计,如税率、税基、适用范围、方式等,也是十分重要而关键的问题。特别是税率,过高,会加重购房者的负担,过低,难以发挥作用。基本的观点是,一方面,要突出遏制住房投机这个主题,对非刚性需求的住房能够课以高税率;另一方面,要结合土地出让金收入情况,对税率、适用范围等进行科学设计与界定。
房产税政策,涉及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税收收入归谁。因为,按照目前的征管体制,税收的归属也对政策作用的发挥至关重要。原则上讲,房产税应当归地方所有,只有这样,房产税政策的作用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对房价、房地产市场才能发挥积极稳定的功能。
据悉,近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已经被明确要求,必须尽快拿出房产税试点方案的时间表。事实也是如此,在楼市调控已经进入新一轮博弈的情况下,房产税就成为最重要的武器、最重要的砝码。毕竟,行政手段不能长时间使用。而如果房产税政策不能及时出台,限购等行政手段就很难退出,那么,对楼市的负面影响和作用也会越来越大。房产税政策的预期正在增强,有关方面必须认识到房产税政策对楼市调控的重要。可以预见,今年全国两会也一定会围绕房产税政策提出许多意见和建议。(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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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