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晚报:随迁子女能入学彰显制度善意

2012年02月09日 07:00   来源:燕赵晚报   王石川

  继教育部公布2012年工作要点,其中一大重点是将常住人口全部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2月8日《法制晚报》)

  目前全国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已达1167万,仅北京一地,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就高达47.8万人。随迁子女不必承受与父母分离之苦,但不是所有的随迁子女都能享受到完整的义务教育,有的随迁孩子每隔一两年就要找新学校读书。随迁子女读书难的背后,与流入地政府部门热情不够、包容性不强有一定关系。随迁子女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将化解流入地政府部门的后顾之忧,还将减少留守儿童,改变他们的命运。

  随迁子女纳入财政保障虽然值得激赏,但应该厘清,究竟是国家财政负责还是地方财政负责,抑或兼而有之?如果由国家财政兜底,这笔钱是否完整用在随迁子女身上?如果地方财政负责,如何确保这笔钱投入到位?

  去年年底,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时说,2011年,全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约79.2%,但仍有两百多万随迁子女无法进入公立学校。如今有财政保障了,公立学校是否能敞开胸怀接纳随迁子女?未必!近几年,随着北京户籍学生人数的减少,北京市教育系统宁可合并、减少中学数量,也不愿意招收外地学生。

  如果随迁子女进入打工子弟学校,不仅师资、硬件是一大难题,这些学校的命运也难以确定。比如,去年秋季北京不少民工子弟遭遇关门令,30多所打工子弟小学被关停或即将关停。基于此,随迁子女全部纳入财政保障,只是第一步,还应关注他们能否真正进入公立学校,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此外,随迁子女需要的不只是义务教育,更需要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明确的政策主旨是: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如果随迁子女只能受教育,而无法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特别是不能参加高考,教育公平还是难以保证。

  随迁子女全部纳入财政保障,是对义务教育法的践行与深化,为了让随迁子女更好地接受优质教育、融入城市生活,显然还需要更多的制度性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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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子女纳入财政保障的制度善意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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