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1月9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全会提出,要重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及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公开透明运行,积极推广“制度+科技”等预防腐败经验。(1月12日《新京报》)
事实上,在“防腐”中注入科技的力量,已不是什么“新闻”了。目前,全国不少地方都在试点,且试出了经验和成效。比如行政审批,以往更多的是纸质审批,审批文件要经过很多官员签字,这种方式容易产生人为干预。而正在一些地方推行的网上审批,通过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等技术,用无情的“电脑”制约有情的“人脑”,大大降低了反腐的成本,使众多腐败行为“胎死腹中”。
再比如,“招投标”这一曾被称为“最公开、最阳光”的防腐手段,因管理制度的缺失、人为的操纵、监管的缺位,逐渐变成了滋生腐败的温床。而南京等地依托网络信息技术对招投标活动实施全过程、全主体、全天候监控,全流程电子化网上留痕、可溯、可查,全方位规范化网上备案、监管、监察,极大地减少了人为因素对招投标活动的干扰和“工程上马、干部下马”的几率,成为遏制招投标领域腐败的利器。
这些迹象表明,在电子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资金监管、舆论监督、党风廉政教育等方面,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筑牢预防腐败的“防火墙”,实现资金在网络上运行,资源在市场上交易,制度在机器上落实,权力在监督中行使,符合反腐败斗争与时俱进、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源头治腐的新思路,起着其他监督方式不可替代的作用,代表着反腐倡廉建设的发展方向。
今次,中纪委全会提及“科技防腐”,不仅是对此前全国各地尝试之举的首肯,而且发出了将尽快在全国推广的积极信号。同时也提醒我们,要想增加反腐效果,就需要不断地在形式和内容上有所突破。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今天,把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作为新形势下党和人民群众共同反腐的结合点,利用现代科技实现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关口前移,无疑是首要之选,当持续给力。
诚如专家所言,在反腐败这个问题上,没有一种法规、政策、举措能够“毕其功于一役”,达到“药到病除”的功效。窃以为,“科技防腐”也一样,尽管是一柄利剑,一剂妙方,但绝不是“万能药”。要让“科技防腐”实至名归,叫好又叫座,在加大科技攻关、全面普及推广的同时,需要与教育、制度、监督有机结合,协同配合,形成合力。而这,无疑还任重而道远。
(责任编辑:张秀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