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听贪官忏悔

2011年01月10日 13:26   来源:解放日报   吴兴人

  新年伊始,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首份 《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其中有一个数字值得注意:2010年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略有上升。1至11月,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1.9万件,结案10.8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3万人。其中,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的4332人。

  这4332人,现在绝大部分都蹲在监狱里服刑了。我听见了他们在狱中眼泪鼻涕飞流而出的忏悔。好多人捶胸顿足、痛不欲生。这里且摘录几段忏悔言词:

  被判处死刑的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说:“我从一个领导走到了这里,教训是沉重的。9年前,就在这里,我坐在主席台上,目睹了张君等一大批刑事犯罪分子受审,并把它们送上刑场。而现在,我作为被告人也站在这里。我希望今后没有公安民警再次站在这个位置上。”

  接受百余人逾千万元、被判处死刑的辽宁省原副省长、沈阳市长慕绥新在看守所里的忏悔录里写道:“逢年过节,大事小情来看望领导,送些礼,给点钱,无可非议,大家用的都是公款,在沈阳每次看望领导送钱的标准约在1万元左右,这是我长期以来陷入错误道路不能自拔的重要的思想认识上的原因。”“在告别这个世界之前这样说:如果我再做市长的话,我会把钱退回去,并且希望以后不要再送了。从此把这个事情了断掉。”

  原吉林省白山市政协副主席李铁成对节日送礼收钱则有点麻木不仁:“做了十几年官,收了十几年礼,整个儿麻了。我不是管他们要钱,收这十几年礼也不是咔嚓一下整万儿八千,一年年送,礼钱数水涨船高——觉得没啥了不起。”昨日“没啥了不起”,今天再了不起的人,也只好成了“鬼”。

  原贵阳市市长助理樊中黔忏悔道:“我是被这些房地产开发商用金钱做成的轿子抬进了地狱。他们哪是朋友哥儿们,全都是要我做给他们推磨的小鬼。平时他们是屁颠屁颠地围着我转,送的不是金钱,而是纸钱(即冥币)。”

  因受贿被判了3年徒刑的原天津市信号厂科长范利民,对行贿者则是恨如切骨:“我恨那些给我送礼、送钱的人,是他们用钱买走了我的权力,买走了我的良心,买走了我的晚年的幸福生活。他们求你办事时,甜言蜜语,把你捧上了天;等到出了事,没有人站出来为你说话。我进来了,他们却在外面偷偷地乐,不知道他们又在给谁送钱。”范利民的回忆对比是痛苦的。不过,他至今仍有一点没弄明白:你出了事,“没有人站出来为你说话”,乃是正常不过的,因为按照钱权交易的“潜规则”来说,对方用钱买了你的权力,交易既已完成,自然货银两讫、不再互相搭界。如果他再站出来为你“说话”,岂不是引火烧身?

  去年被移送司法机关的4332人,都是慕绥新、樊中黔的后继者。他们的恨也好,怨也好,后悔也好,怒斥自己也好,都为时已晚,来不及了。他们中间有的人已“人头落地”。虽然他们的悔恨已晚,但悔恨总比死不悔过、死不认账好。他们在铁窗里留下的这些发自肺腑的忏悔,诚如古罗马诗人波尔顿所说,这样的忏悔的话是“深入肺腑和深入肌肤”的。因此,上述言论引起了世人的关注,特别值得引起那些在“前腐后继”的道路上小步前进或大步前进者好好听一听、想一想。

  中国首份反腐白皮书总结了反腐倡廉的六条成功经验,其中有一条经验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新年到了,作为领导干部,把好年关、清廉自守,是贯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的一个重要措施。与其像文强、慕绥新、樊中黔那样入狱后痛心疾首地忏悔,不如从现在开始防微杜渐、赶紧缩手,一切都还来得及。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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