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百倍利润掏空楼市灵魂

2010年07月04日 13:41   来源:大河网   胡艺

  房地产业存在暴利人人皆知,但暴利到底有多高,至今仍未有“封顶”的数据。据7月2日《中国青年报》报道,5年前,花费约200万元买地;5年后,盖了商品房出售,获纯利两亿元,百倍利润源自高涨的房价,而背后却是一个一个的房奴。面对记者,房地产商透露了房地产业内鲜为人知的潜规则,他表示房地产商是一个专业,必然获得垄断利益,而这种利益获得是与政府间的合作分不开的。

  在楼市呈现胶着状态,市场观望气氛渐浓的现实语境下,笔者不敢期待一家开发商自曝房价暴利就引发鲇鱼效应,促成开发商主动剔除房价暴利。但是开发商敢于得罪同行与地方政府,自曝高房价潜规则,无疑需要一定的勇气。开发商直陈政府跟开发商的关系就像是丈母娘和女婿,指出干部评价体制过分看重GDP,保障房建设缺位,更是直接点到了高房价的死穴。

  当然,客观地讲,开发商攫取利润百倍的情况或许不具有代表性。但是,开发商获取暴利是不争的事实。前不久,深圳市向开发商回购商品房做保障房时就暴露出了“成本五千市场价三万五”的秘密。开发商利润到底是多少?我们不妨认真替开发商算算利润账,推动房价成本公开,挤出房价泡沫,引导楼市健康、理性发育。

  虽说房价的高低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但房子作为百姓重要生活资料产品,不仅是一种商品;它实际上带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让百姓“居者有其屋”,是政府的职责,因此,在保证开发商合理利润的同时,政府应防止房价存在暴利。

  一般说来,房价成本主要包括这么四项:地价成本、建筑安装成本、各项配套成本和企业运营成本。由于企业的管理水平不同,房价成本还存在房产所处地域、楼层、季节等个性差异,企业运营成本构成有一些不确定因素。但是除开企业经营等弹性成本需要进行综合权衡以外,地价、建筑安装、配套费用等成本应该可以理出一本明白账。而且有的开发商拿地较早,地价成本十分低廉。这位来自南方某市的房地产商人5年前花费200万元买地,5年后盖房出售获纯利两亿元,就属于这种情况。还有开发商擅自提高容积率增加利润,也是无法绕过去的问题。

  房价成本实际上还包含有一定的腐败成本。这一点可以从媒体报道中了解一二。有开发商曾坦言,拿地没有不行贿的。公开理论上的房价成本或许不难,但是如何公开腐败成本,是一个敏感的话题,开发商都不敢也不想触及。但是如果遗漏了这笔房价成本,开发商也会觉得“冤”。所以,只有在地价、税费、利润、腐败成本几方面都得到有效控制,房价暴利才能真正剔除。

  要真正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少让房奴当“冤大头”,政府必须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考虑由独立第三方来测算房价成本,理出明白账,防止开发商玩弄数字游戏,回避暴利嫌疑,混淆舆论视听。而且政府应该摆脱房产财政依赖,在降低地价、税费,加强保障房建设方面体现责任担当,为房价理性回归提供市场原动力。只有政府、开发商两方让利,才能真正做到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推动楼市持久、健康发展,避免暴利掏空楼市发展的灵魂。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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