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公告,决定按照功率大小分五个阶段逐步禁止进口和销售普通照明白炽灯。2012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10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据人民网11月4日)
逐步禁售直至最终彻底淘汰白炽灯,是一个必然趋势。从理论上说,它不仅对于个人、家庭具有明显的节俭、省钱价值,而且对于整个社会也具有十分显著的节能减排效果。但与此同时,推广和普及节能灯以取代白炽灯,并不是一个简单地将后者“一汰了之”的事情,尤其是在目前我国的特殊国情现实下,对于白炽灯,“一汰了之”不应该是事情的全部,除此之外,还需更多进一步的全面政策配套。
比如,不断改进和提升节能灯质量,使之成为真正名副其实的政策配套。通过财政补贴等各种手段推广和普及节能灯,在我国已有不算短的时间了,但为何在我国市场上,传统白炽灯仍然没有被更具节能优势的节能灯彻底取代呢?除了白炽灯的价格优势之外,更主要原因恐怕还在于节能灯自身缺乏足够的吸引力———许多现实市场中的节能灯由于质量不高,其理论上的节能价值(相比白炽灯的高能效、高寿命),事实上并没有真正充分体现出来。
据国家工商总局此前公布的数据,我国节能灯合格率不到四成,在一些省份,节能灯的合格率甚至不到20%。而不久前,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公布的试验报告也显示,在对北京、上海等7省市的33家企业的节能灯抽检中,“有超过两成的节能灯达不到节能效果,超过七成的节能灯功率实测指标不达标”。众多打着“节能”旗号的产品,“非但不节能,反而还特别耗电”。
除了质量配套,另一项更为重要的政策配套还有:消除节能灯巨大污染隐患的配套。众所周知,虽然相比白炽灯,节能灯的节能减排效果和环保价值有目共睹,但其潜在的污染隐患、生态风险,同样不容小视。研究显示,1只普通节能灯的含汞量约5毫克,渗入地下后即可造成1800吨水受污染。同时,由于汞的沸点低,常温下即可蒸发,废弃的节能灯管破碎后,瞬时可使周围空气中的汞浓度超标上百倍。然而,面对节能灯的这种巨大污染隐患,目前“我国对废旧节能灯的回收体系还处于空白”,另一方面,对于废弃节能灯,绝大多数市民的处理方式也是“一扔了之”。
在这种配套严重不到位的情况下,仅仅单方面地淘汰白炽灯,追求“一汰了之”的表面眼前效果,显然并不可取,甚至可能会产生完全适得其反、得不偿失的环保后果———“节能减排”的目的或许是达到了,却换来了更为严重、恶劣的汞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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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白炽灯需制度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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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