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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灯推广应用市场之手而非行政之力

2011年11月06日 07:18   来源:红网   赵光瑞

  记者4日从国家发改委新闻发布会现场获悉,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逐步禁止进口和销售普通照明白炽灯的公告》中决定,明年10月1日起中国将禁止进口和销售10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至2016年10月1日,15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停售。(11月5日《新京报》)

  此项决定在网上报道后,笔者注意到,大部分网友不赞成。应该说节能利国利民,为什么大家却不买账?这恐怕是有原因的。

  人们认为,使用节能灯,节能不省钱。为什么说节能不省钱?这是因为,市场上一般白炽灯便宜,节能灯要贵许多,买一个节能灯的钱可以买好几个白炽灯。而且,白炽灯的使用寿命,又是节能灯的好几倍。这样里外算起来,个人使用节能灯可能并不“节能”,反倒增加了人们经济负担。

  显然,一些国家制定了淘汰白炽灯时间表,但我们是否也要效仿,需要结合实际认真斟酌。在一些发达国家,节能灯的广泛使用已有多年。而我国推广节能灯的时间很短,全面使用节能灯,在物质准备上还不够充分。许多居民家庭,目前使用的照明灯具,都只能使用白炽灯,在设计上无法和节能灯通用。如果推广节能灯过急,势必会造成浪费,增加个人负担。

  我们只是看到了别的国家禁用白炽灯的时间表,却没有看到人家所做的必要准备。人家制定了淘汰白炽灯的时间表,是因为他们的节能灯技术已经成熟,质量有保证。我们的节能灯质量尚差强人意,人们还普遍对节能灯不信任,怎么可以匆匆忙忙就和人家“攀比”呢?

  笔者以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经济行为,还是应该交给市场来办,最好不要进行人为干预。要相信,市场经济具备这样的功能,完全可以引导消费者正确消费。市场只要有良好表现,人们必然会有相应行动,这一点是不用怀疑的。“好酒不怕巷子深”,说的就是这样一个道理。能够给人们生活带来实惠的事,用不着强制推行,相信大家一定会自觉追求,因为向往美好生活是人类的共同愿望。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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