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何以变身转贷“食利者”

2011年08月27日 06:25   来源:羊城晚报   马红漫

    新华社近期对浙江一些地方的调查显示,部分国有企业开始赚起了资金利差的收入。国企先从银行贷款,然后再转贷给民营企业,银行基本贷款利率不过6%左右,但是最终转手贷款利率要高达17%到20%。

    事实上,类似的情况绝非浙江所独有,反而更像是个普遍的金融现象。证券市场信息显示,上半年上市公司含有“委托贷款”字样的公告较去年同期增加了32.3%。而在对外委托贷款公告中,年利率最低为12%,最高则达到21.6%,有的公司来自委托贷款的收益甚至超过了主业。

    出现这种状况,在理论上可以用奥地利学派哈耶克的观点来解释,他认为货币不是水而是“蜂蜜”,具有一定黏性,它的流动方向并不均匀,有的地方多,有的地方少。正因此,看似全面紧缩的货币政策,给微观实体所带来的具体影响也是千差万别。但就中国而言,问题的关键在于这种差别不是基于市场原则,而是基于企业属性的原则,那就值得调控部门的深刻反思了。

    正所谓“年年岁岁花相似”,当下资金市场的尴尬其实来自于2008年爆发的次贷危机。但是每次金融危机爆发的结果,都是中小民企陷入更加尴尬的市场境地,而国有大型企业反而获得政策支持。有鉴于大型国企具有迅速提振经济的先天优势,它们往往能在金融危机中获得更多的资源优势。在应对金融危机期间,无论是4万亿规模的投资,还是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等,大多都在向大型国企倾斜。诚然,面对外部金融危机的严峻冲击,这样的政策导向并无疑义,但问题是,随着时间推移、经济环境变化,调控政策导向也应该及时调整。否则,由此造成的市场“马太效应”将难以被及时修正,企业强者愈强、弱者愈弱或成为常态。 

    而当下现实的经济情况是,调控部门出于应对通货膨胀压力的诉求,不断收紧货币政策,但是国企依然能够凭借体制优势获得宝贵的信贷资金。与之相反,中小民营企业不仅无法获得信贷资金,甚至连基本的经营活动都陷入困境之中,对资金的渴求达到了极致。也正因此,才会有大量商业银行贷款,经由国企的信贷路径,最终转投到了民企手中。而国企只须“左手倒右手”就可以斩获丰厚的利差收益,这样的做法无异于趁火打劫!

    这一幕是多么让人们熟悉,在中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初期,一些国企和官员正是依靠“价格双轨制”,通过倒卖紧缺的钢材、水泥等资源品给民企获得了超额暴利。时至今日,尽管倒卖的对象从实物变为了资金,但是属性并没有变化,甚至从市场影响的恶劣程度而言,反倒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了。

    金融危机的确给企业经营带来了压力和考验,但是市场的公平竞争机制不应受到人为干预。如果说出于应对金融危机的需要,在一定时期给予部分企业超常规的扶持,尚可理解。但是当危机阴霾渐渐消退之后,调控政策就必须转到扶持弱势经济领域、平衡市场竞争机制的方向上来。反之,不仅调控政策的效果要大打折扣,甚至反而会危及市场经济的稳定运行。之前有报道显示,当下部分民企的经营状况比2008年还要困难,其中的原因恰恰在于此。而放任民企倒闭破产的结果就是,中国经济复苏的实体动力缺失,宏观数据优化与微观经济低迷之间形成巨大反差。事实上,公众需要的不是漂亮的数据,而是实打实的经营效益与收入增长。

    (作者为经济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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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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